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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任重道远

2010年07月26日 14:19字号:T |T

美国总统奥巴马7月21日签署金融监管改革法案,使之成为法律。这标志着,历时近2年的美国金融监管改革立法完成。作为对本轮金融危机的总结和对美国几十年来金融传统的反省,该法案影响力和严谨程度堪比1933年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奥巴马当天中午在签署仪式上称,这项改革代表着美国历史上最强有力的消费者金融保护,这些保护性措施将由一家新的消费者保护机构来执行。该机构的工作只有一项任务,即在金融系统中保护人民,而不是大银行,也不是贷款人,更不是投资机构。

奥巴马说,通过金融改革不仅对消费者来说是件好事,对美国经济来说也同样是件好事。改革的目的是确保金融业都遵循同一套规则,使他们以价格和质量来竞争,而不是技巧和陷阱。

“美国人民将不再为华尔街的错误买单”,奥巴马说,这项改革将终止对大银行的救助,若一家大型金融机构应该倒闭的话,新法案提供了在不危害经济的情况下,当局剥离该机构的能力。今后没有企业会因其“大到不能倒”而得到某种方式的保护,美国将不会有另外一家“美国国际集团”,这就是改革的意义。

加强旨在保护投资者和消费者的监管,被看作美国新金融监管法案的新亮点。新法案对投资中介和投资咨询机构,都提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更高要求。而对于资信评级机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将成立专门办公室,对评级行业进行研究,并成立一个政府的征信机构,职责是为发债者的发债评级指定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今后要对其评定的级别承担法律责任,投资者对评级机构的重大失误可以提起诉讼。

新法案要求在美联储之下成立一个独立的消费者保护局,局长由总统提名、参院批准任命。其主要职责是对住房按揭贷款、借记卡和信用卡等消费者信贷业务进行监管,防止金融机构不负责任地贷款和收取不正当的高额服务费。比如,对借记卡的收费被要求降低,对按揭贷款提前还款的罚息将被取消,银行收取息差用来奖励放贷者的“息差分红”也将被禁止,违者将受惩处。新法案还要求启动一个计划,为无银行账户的人提供开立账户的帮助,为那些需要获得小额贷款的客户提供帮助,以增强金融普惠程度。

然而,美国的“金融大佬们”并不准备全盘照收。据报道,多家银行的首席执行官拒绝出席奥巴马签署金融改革法案的仪式,借此表明他们的态度。在庞大的政治团体游说失败之后,他们决定把这次金融改革的成本转嫁到公众身上,以此向政府施压。

让我们来看看他们的回应——美国银行回应表示,新的金融改革法案将令美国银行的银行卡服务业务每年减少20~30亿美元的收入,因此美国银行将不得不向零售客户收取新的费用,以抵消损失。据估计,仅美国银行就有约5500万用户受影响。同时,花旗银行也表示,花旗正在判断遵守新规究竟意味着公司应当“收取更多费用”、“不增加收费”,还是“不做这块业务”。

一些投资银行分析师也认为,新的改革法案将增加借款成本,“以后客户贷款将不再便宜”。“投资大师”罗杰斯更是明确表达了自己对金融监管改革法案的不满。他表示,新法案的通过,会增加美国金融业务的成本,而且并不会使美国变得更有竞争力。

不仅华尔街反弹强烈,遗憾的是,对这一旨在“保护消费者金融权益”的新法案,美国的公众也并不是都买账。“这是个玩笑”,在雅虎财经针对金融法案作的市场调查中,有美国公众留言说,“难道金融危机全是华尔街造成的?”

“最终这会变成又一个医疗保健法案——改革的结果是普通公众多付钱”,这是另一位受调查网民的观点。

彭博新闻社日前在全美范围内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近80%的美国人对新法在防止危机重演方面的作用表示怀疑,超过75%的人怀疑新法能否使居民储蓄和金融资产变得更安全。另有民调显示,47%的美国人认为,最终版本的金融改革法案对金融行业的保护甚至多过消费者,只有38%的人认为消费者将从改革中更多受益。

美国金融监管法案值得肯定,但“金融大鳄”的态度决定了消费者是否会“牺牲”自身利益去完善这份新的法案。同时,监管法案是否真的会和医疗保健法案一样让民众理解并付更多的钱?不知道细则的出台是否能够解决这些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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