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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多少不能银行自己说了算

2010年07月26日 16:44字号:T |T

据《广州日报》报道,曾经让银行陷入“口诛笔伐”的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又有部分银行跟风上涨。继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在内的四家国有大行全部实施同城跨行手续费4元的标准后,交通银行(601328)、广发银行等部分股份制银行也从本月开始正式上调这一手续费。

“跨行取款的手续费不是2元吗?怎么收了我4块钱?”从这句质问中,不难看出这一轮上涨,照例奉行的是“悄悄地进村,打枪的不要”准则,所谓“悄然”,消费者再次被蒙在了鼓里,所谓“被上涨”。及至消费者发出为何上涨的疑问,一种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声音再次传来,曰:成本。并且注解道:“增加取款机数量需要成本,维修、更换ATM机也需要成本。”这好歹还算温和的回复,因为老调重弹如呜呜祖啦般单调,毕竟习惯性地被迫接受后还不觉得太过刺耳。谓予不信,请听另一种答复:对于此番银行上涨同城跨行取现手续费的原因,一位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主要是“因为手续费要各方分摊”。这位人士透露,发卡银行对每一笔跨行取款都要支付3.6元,其中0.6元支付给银联,3元支付给受理银行,发卡行自己吃下0.4元。银行免收此项费用或者只收2元,都是倒贴客户的。这样的答复的画外音是:知足吧,够便宜你们的啦!我们银行在割肉哩。

哦,原来不是银行收费乱涨价,而是消费者得了便宜还卖乖。不过,让人搞不明白的是,银行每次设置新的服务收费或者涨价,总是拿成本说事儿,然后两手一摊作耸肩无辜状,可银行所说的成本如何计算得来,消费者总是难闻其详,莫名所以,这好像也不老够厚道的吧。即以这次同城跨行ATM取款手续费由2元提至4元来说,我们姑且认定确系由于“成本”的缘故,那么,为何不是提至3元也不是5元而偏偏是4元呢?依据又是如何得出的呢?而且多家大银行的提价又是那么一致,莫非你们连增设取款机等的成本也恰巧那么一致?这好像不能用他收4元,你不能吃亏收2元3元来解释,因为消费者明明知道不管是几元最终都是由自己买单,是从自己的卡上划走的。请问这又作何解释呢?如果不能给出个合理解释,那消费者只能说这收费涨价的水太深了,并且有太多的理由怀疑收费跟风上涨有价格联盟之嫌。

而且我们愿不厌其烦地再问一句,银行总是把服务啊成本呀放在嘴边,我们就纳了闷,因为服务最终的好坏,不能由银行自己说了算,那要问消费者的感受。姑且不谈银行排队那烦心事,仅就《广州日报》的报道说,一边厢是包括数零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不同名目的收费项目不断“升级”,另一边厢却是关停个体商户的POS机刷信用卡功能等服务“降级”,市民对于银行的“不对等”表现有着越来越多的质疑,这些质疑又有谁能站出来受累解释一下?而不提成本还算罢了,就拿这次带头收费涨价的工商银行来说,去年一家外国杂志发布的世界1000家大银行最新排行榜上2008年的利润额排名中,资金实力并不在前5位的中国工商银行赫然以213亿美元位居全球银行之首。因此连新华社都忍不住发问:如果这个排名准确,工行所谓的“成本”原因从何而来?莫非所谓的服务就是巧立各种名目,然后坦然收取费用;莫非收费多少都任由自己说了算,连个招呼也不打,至于合理不合理根本不在“服务质量”之列,仅仅搬出个空洞的抽象的“成本”来就算万事大吉?实在被逼问急了,再搬出个让人一头雾水的“国际惯例”来顶缸?

其实列出那么多的疑问,并不是说银行的服务就不能收费,就不能涨价,毕竟银行包括国有银行理论上是企业,讲服务也得顾成本,而是说收不收费、收多收少,不能银行一家说了算。这就牵出两个问题,一个是监管,在银行收费问题上,监管部门应该介入,指导也好叫停也好,总要有所作为,不能无动于衷。另一个问题则至为关键,必须听取消费者的意见,因为他们是利益攸关方。而要让收费收得令人信服,不妨引入价格听证。虽说在现行的国家和地方《价格听证目录》中,银行收费项目不包括在内,但国家《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还有这样的规定:“制定听证目录以外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听证。”闹得“口诛笔伐”的银行收费当然是因为“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由此,刚性的制度就应该是时候显示威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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