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河报消息 日前,公安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
全国打击卖淫嫖娼成效明显
今年6月22日,公安部部署在全国开展重点打击整治行动后,全国各地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开展对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行动,力度较大。从全国情况看,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但是,打击行动中,个别地方公安机关不注重执法方式、方法。近日,广东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将抓获的涉嫌卖淫妇女戴着手铐、绳牵、赤脚站街照片在媒体上公布;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贴出公告,公布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有关媒体分别对上述情况予以曝光,多家网站予以转载,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的做法提出了质疑。
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尊重人权
广东、湖北两地基层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工作中发生的上述问题,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基层公安机关和民警片面追求打击效果、轻视保障人权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能正确、公开、公正、文明、理性执法,执法方式严重违反国家规定,侵害了违法人员的人格尊严。
通知指出,各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律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切实改进方式方法,坚决纠正简单执法甚至粗暴执法的问题。既要严格、公正,又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既要坚持执法公开,又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查处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时,要坚决制止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努力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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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警方绳牵卖淫女游街7月3日晚,东莞市清溪镇三中派出所在专项整治行动中,抓获了4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人员,随后公布了涉嫌卖淫女子的照片。照片中,女子赤脚、戴着手铐,背后还被绳子牵着,像是在指认现场。此组图片被冠以“卖淫女游街”的标题后引发热议。19日晚,派出所当日值班所领导对事件表示遗憾和歉意。随后派出所有关领导和民警已经被追责,被诫勉谈话,还有一名民警被停职一个月。
武汉实名曝光嫖娼卖淫人员7月7日湖北省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分局洪山街派出所在武昌卓刀泉南路和雄楚大道交叉处的陈家湾大街小巷贴出公告,公布查获的卖淫嫖娼人员姓名、年龄和处罚措施。后在舆论猛烈批评下,武汉警方于7月20日回应:“这种做法确有不妥。”
深圳扫黄百名涉黄者游街示众2006年11月29日,深圳警方将100名涉嫌卖淫、嫖娼的违法犯罪人员游街示众。示众疑犯全部身着黄衣,面戴口罩,面部几乎被全遮住仅剩双眼。游街示众后,福田公安分局副局长宣布处罚决定,并分别读出姓名、出生日期和籍贯。本报综合
新闻分析
漠视公民权利是法外之刑
据南方周末消息 多名法律学者指出,这些层出不穷的游街示众,都存在着对公民权利的漠视,是法外之刑——羞辱刑。从古代示众刑罚变形而来的公捕公判,曾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涂黑脸、阴阳头、带着纸糊高帽到街上示众受辱,这是四十年前随处可见的场景。 (本文来源:华龙网-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