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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公布限制经纪商短期借款的措施

2010年07月27日 15:19字号:T |T

韩国周二(7月27日)公布一系列措施以限制券商无抵押短期借款行为,举措作为韩国为改善非银行金融机构风险管理而采取的部分行动。

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Financial Services Commission,FSC)、企划财政部、韩国央行在联合发布的声明中表示,新规则要求券商贷款不得超过其资本的100%。

当前超短期拆借贷款没有对金额做出限制,超短期贷款通常1天内到期。

该声明指出:"券商及其他非银行类金融机构严重依赖拆借市场进行短期借款,这可能在危机情形下扰乱金融市场。"声明称,券商将获6个月宽限期以使按新规对自身短期贷款头寸加以调整。

FSC表示,今后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将被鼓励进入回购协议市场,此类市场使用债券作为抵押。

回购协议(repo)交易涉及出售一项债券或债务工具并约定在固定短期时间内(通常数天内)回购这些债券。拆借市场则为无抵押贷款市场。

FSC还表示,政府计划2011年修改法律以发行3个月期和6个月期国债来为短期票据提供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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