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5月5日报道 昨日,记者获悉,“航空黑名单第一案”二审将于近日进行最后一次开庭审理。原厦门航空员工范后军被老东家列入“黑名单”,多次遭遇拒载,范后军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将厦航及中国旅行社总社中旅大厦售票处一并告上法院,但被一审法院驳回,范后军上诉。
范后军称,他1993年到厦航福州分公司工作。2003年,由于没能通过航空安全员转空中警察的考试,厦航停止其空勤工作,双方为此产生争议。2004年,双方的劳动关系终止。2005年3月,厦航向驻福建营业部、各机票销售代理单位发函,要求拒对范后军售票。此后,范后军屡次乘坐厦航航班,均遭到拒绝。
范后军认为,厦航的行为侵害了自己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起诉索赔5万余元。
厦航在庭审时辩称,范后军转干失败后采取了一系列过激行为,公司为维护航空安全才发出公函。厦航还表示,公司已于2009年9月11日同意了范后军乘坐航班的要求,但其自己放弃了登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厦航的行为不构成侵权,驳回范后军的诉讼要求。范后军上诉。
昨日,范后军的代理律师张起淮表示,案件上诉到二中院后,已经进行完质证程序,将于近日最后一次开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