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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停产变“限产” 紫金矿业处罚减轻

2010年07月28日 12:27字号:T |T

7月16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表示应该对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采取全面停产整顿,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

污染事故事发20多天后,紫金矿业(601899.SH)终于受到限产整顿处罚,但这一处罚较福建省环保厅之前下发的“全面停产整顿”的初步处理意见有所减轻。

紫金矿业28日公告称,上杭县人民政府7月26日组织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紫金山铜矿“7·3”事故后续处置及配合铜矿整治对紫金山金矿限产事宜。

经会议研究确定,对紫金山金矿采取限产措施。要求紫金山金矿在确保环保安全的情况下维持低位生产运行,以减轻金铜矿区环保安全压力。并全面加强紫金山金铜矿区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全部力量加快处理铜湿法厂污水渗漏事故进度,全力以赴做好抗击台风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安全渡汛。

同时,按照会议精神,紫金矿业决定对紫金山金矿生产系统按照废水减量化,污水达标排放的原则,生产溶液内部循环,维持低位运行。受此影响,预计本年度将减少黄金产量一吨左右。

这一处罚相比福建省环保厅之前下发的“全面停产整顿”的初步处理意见,力度明显减轻。

7月16日,福建省环境保护厅在官方网站发布初步处理意见时称,应该对肇事的紫金山金铜矿湿法厂采取全面停产整顿,污水不能达标排放前,不得恢复生产。

该通知还要求,应对肇事企业依法进行处罚并追缴排污费,肇事企业应对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进行赔偿,应依法追究肇事企业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行政刑事责任等。

7月3日下午,紫金矿业所属的紫金山铜矿湿法厂污水渗漏,导致汀江部分河段水质受到污染、大量鱼类死亡。紫金矿业直到7月13日才发布公告承认上述事故。

紫金矿业董事会事后自称,此次污染事故是公司成立以来最为严重的环境事故,并强调“损失惨痛、代价巨大、教训深刻”。

根据《福建日报》消息,福建有关部门称,将与广东有关部门通力协作,“本着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力争把紫金山‘7·3’金铜矿湿法厂污染事件造成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程度。”

目前,上杭县环保局局长陈军安已引咎辞职、上杭县经贸局主管工业企业的局长黄仲华被停职检查,紫金山铜矿湿法厂厂长、副厂长以及环保车间主任三人已被上杭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紫金山金铜矿分管安全环保工作的副矿长和紫金山金铜矿环保安全处处长两人已被停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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