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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拳狙击官员内幕交易

2010年07月29日 10:58字号:T |T

为形成打击内幕交易的监管合力,公安部会同证监会近期在重庆召开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工作会议。会议特别强调,涉案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证监部门的联系沟通,在法律规定的框架中开展密切协作,严打内幕交易和价格操纵等证券犯罪行为。此外,由证监会牵头,监察部、公安部、法制办、国资委参加,也正在调研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有望从制度设计上有效预防内幕交易。

去年以来,已经有包括南京市经委主任刘宝春、中山市市长李启红在内的多名厅局级现职政府官员,因在国有上市公司的重组中涉嫌股票内幕交易而“落马”。这种趋势表明,唯有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国资委、证券监管机构多方联手实施“组合拳”打击,才可能真正将打击官员证券内幕交易的效率和层次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严厉打击官员利用职务之便进行内幕交易,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的一个具体体现。《廉政准则》第一章中,“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被明确归类为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禁止行为。

2008年中央纪委召开第十七届二次全会期间,中央纪委就表态将对企业重组和内幕交易领域的腐败施以“重拳”,不仅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和经营管理中隐匿、私分、侵占、转移国有资产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将被高度关注,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处置不良资产、侵占上市公司资产的案件也被列入重点关注范围。从这个角度看,刘宝春、李启红们,正是以身试法并最终落马的“内幕交易老鼠”。

中国证券市场因历史原因,国有企业占有相当的比重,因此,地方政府官员特别是掌管经济和国资系统决策权的官员,必将成为涉及上市公司重组等内幕交易的“重点关注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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