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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审结一起男性同性网络卖淫案

2010年07月29日 14:10字号:T |T

新华网南京7月28日电(记者刘巍巍)苏州警方28日通报,该市成功审结一起卖淫男网络同性招嫖案,主要涉案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和有期徒刑2年9个月。这也是苏州警方破获的首起男性同性卖淫案。

警方侦查认定,2008年7月,肖某开办“苏州如家国际商务会所”,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安排人员进行同性卖淫活动,并从中牟利。2008年10月至11月期间,肖某在随从人员刘某的协助下,录用了龚某等8名年轻男性。龚某等人根据指示外出卖淫,并将收取钱款的30%上交,此外,每月还要缴纳300元管理费,老板肖某则提供住宿

截至目前,组织卖淫的肖某已被苏州市平江区法院以组织卖淫罪,从重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万元;其助手刘某也以协助组织卖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年9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平江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孙霞介绍,这是一起特殊的网络同性卖淫案。刑法中的“组织他人卖淫”,并没有把“他人”限定为妇女,不特定的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不正当性行为的,都属于卖淫嫖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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