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人均月收入从低于697元调整到960元———
本报讯 北京廉租房申请家庭范围从8月起将扩大。昨天,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本市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从8月1日起,本市六城区廉租房申请家庭准入标准之一——收入标准将从原规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不含697元)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而廉租房申请其他两个准入标准——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则暂不调整。
按照本市2007年出台的有关廉租房相关规定,城六区居民家庭申请廉租房,需同时满足家庭收入、住房、资产三个准入标准。“将收入标准放低,是为了加快解决本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健全廉租住房保障制度。”昨天,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而显然,收入标准的“放低”将进一步扩大了本市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按照昨天新下发的《通知》,从8月1日起,本市城六区居民申请廉租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从原规定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697元(不含697元)调整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960元),廉租住房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家庭总资产净值准入标准暂不调整。此次调整后的城六区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自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起,符合该条件的城六区居民家庭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廉租住房保障。”上述相关负责人明确。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明确,各远郊区县政府将结合实际及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10年本市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相关标准的通知》要求,调整本区县廉租住房家庭收入准入标准。调整后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2010年本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即家庭人均月收入731元。来自市住建委的统计数据也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本市廉租住房保障家庭已累计达到2.4万户。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还透露,在对申请廉租住房租金补贴家庭实现应保尽保的基础上,下一步本市还将逐步加大廉租实物住房供应,年底前对符合实物配租条件的廉租家庭实现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