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起,河北涿州欲打造京津砂石供应基地,大力招商,并承诺企业在无证的情况下可以“先上车后买票”,诸多采砂企业涌入,在政府默许下无证开采。如今,采挖河砂已严重威胁当地生态,采矿之失远大于得,政府年收9万地税,而单为砂车碾坏的公路维修就要4000万。涿州痛下决心整治采砂业,宣布昔日“手续”一概作废,引起砂石厂主强烈反弹,上访讨说法要补偿。
说实话,我并不同情那些因招商合同被政府撕毁而利益受损的矿主们。首先,他们所从事的开采本就非常不道德,给当地的河流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灾难;然后,这些老板和商人已在采砂中获取了无数暴利;最关键的是,他们采砂实际上是违法的——不信守法律,却在暴利驱动下轻信了官员靠不住的承诺,如今更换领导后合同一概作废,这是商人为自己轻信“先上车后买票”而支付的代价。
然而,我也不讨厌这些商人,商人本就是追逐利润的经济人——与那些因采砂而利益受损的民众一样,他们最终也是受害者,合同作废投资泡汤。最大的作恶者当然是政府部门:利益驱使和决策失误下,招来商人无节制地采挖河砂,酿成严重的环境和社会问题。如今废除合同,又让商人成为受害者,并影响到社会稳定(矿主上访)。政府的违法行政,政府的出尔反尔,政府的决策失误,既破坏了生态,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又给社会埋下了许多问题和隐患。
既然采砂严重破坏环境,既然采砂多数是无证的,我也支持政府应痛下决心宣布那些招商合同一概作废,因为那些合同本就是非法的——非法的合同并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可是,政府不仅要废除合同,更要问责决策失误;不能仅仅让商人成为受害者,也要有官员为作出了“招商挖砂”这个错误决策、作出了“先上车后买票”这个错误承诺、签订了这个非法合同而付出代价。这一连串的错误,政府的决策失误是关键,作出决策的官员应该首先被追究责任。
招商合同一概作废,官员不能毫发无损。可是,我们根本没有看到政府准备就错误决策进行问责的意思,只看到他们废除合同,而看不到政府问责,仿佛这些合同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作出错误决策的前任已经走了,后任不管前任事,后任也不必为前任错误埋单。可我们应该有一种责任追究机制,无论你到了什么地方,总应该为你作出的错误决策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