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通缉记者案”,从结果看虽是“闹剧”一场,但却折射了中国的一些利益集团已经勾结起公权力,试图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违规套利行为。本来司法机关的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公正、中立、理性和无私,现在“猫”却与“老鼠”站在同一阵线,是非曲直和黑白对错就没有了界线。
近年来中国股市频频曝出的上市公司丑闻,几乎都由媒体和财务分析人士率先揭露出来之后,监管部门才姗姗介入,再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态度,这种被动式监管和轻微惩罚使违规者更加猖獗。
因此,要想改变中国股市长期监而不管、管而不严、权力寻租的现状,证券监管体制必须进行深层次的体制改革,改变“裁判员与运动员”一身兼的现状。如果不把监督职能与权力审批职能分开、不革除官本位监管,“公私兼顾”和以权谋私的权力寻租行为就成为必然。即使媒体有能力挖出重大的违规事件,也只是冰山一角。
其次,应该给监管者设立一个被监管机制,强化监管部门的信息披露。“王小石案”、“王益案”背后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管者因无人监管而肆无忌惮。
以香港市场为例,通过公开的年报披露制度可以清楚地看到监管者的成效,而目前中国证监会的年度报告,只报告市值涨了多少、有多少家企业上市、融了多少资金、吸引了多少股民开户等“政绩”,反而忽略了自身的监管职责。如果我们看过被毕马威审计过的香港证监会的年报,我们就会清楚监管者的年报有多么的重要,其所披露的一分一厘的财务收支数据和详细的工作进展,除了让大家了解到监管者是否在挥霍纳税人的钱财、有无权力寻租,更重要的是让公众一目了然地了解到监管者是否在兢兢业业地为市场服务,这使得所有参与者都清楚地了解到监管者的所作所为和其职责,从而间接提高市场整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
第三,监管部门提高主动监管能力,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并扩大监管视野,尤其要提高离岸金融监管,为未来开设国际板做好监管准备。
在这方面,SEC(美国证监会)是很好的榜样。SEC对市场中的一些异常行为高度警惕,一旦发现异常和接到举报,立即召见当事人举证,如果事实陈述得不清楚或证据不足,则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次贷危机爆发前高盛大量做空获利,被美国监管部门怀疑和审查。美国的法令和制度改革大多在危机爆发之后果断进行,通过“两害相权取其轻”化解阻碍,避免制度漏洞造成的弊端周而复始地侵害大多数人的利益。
第四,应尽快在股市引入集体诉讼制度。仅依靠金融监管部门来全面监管显然远远不够,在日益繁杂的金融衍生品和游戏规则下,缺失社会监督对中小投资者严重不公。如果有了集体诉讼制度,专业的律师团队会和违规者交涉到底,这样不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也让我国金融市场更加规范化和法制化。
(作者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政策所首席研究员,CCTV证券资讯频道财经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