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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贷商转公 二套房从紧

2010年08月03日 14:09字号:T |T

需夫妻双方均未用过公积金

本报讯(记者胡继权 实习生刘嫣然)昨日是“二手房贷款也可商转公”执行的首个工作日。记者从武汉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目前已有心急市民到银行申请转贷。不过,不少家庭因有用公积金买房的记录,申请遭拒。

家住汉口黄孝河路的程先生告诉记者,他和老婆在结婚前各买了一套房,自己用的是公积金,现已结清;老婆买的二手房是用的商贷,现在想将老婆那套转成公积金贷款,应该是符合“系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要求,但银行拒绝了他的转贷申请。

对此,武汉公积金中心有关人士解释,对第二套房贷款从紧政策,是国家规定的大方向,夫妻双方作为同一个家庭的成员,只要一方曾使用过公积金(包括婚前),那么再买的房子,不论是用的公积金还是商贷,只要是公积金贷款系统中有记录的,都会被视作二套房而被拒绝转贷。

不过,这种限制目前只在二手房转贷中适用,如果原来公积金贷款还清,仍可以再申请用公积金买房。

此外,对于较多市民反映的“银行不愿解除二手房商业贷款合同”的问题,该中心表示,这一问题同样存在于新房贷款“商转公”之中,但由于银行与个人的贷款合同是对双方都有着对等的权利义务约束的,解除合同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才行。如果市民买房时考虑到将来可能会将商贷转为公积金,最好在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时,明确注明相关条款,或者找那些对转公积金要求较配合的银行贷款,避免以后出现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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