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继北京市住房保障办表示,“公租房暂不向非京籍申请人开放”后,上海也将外来人口申请资格的门槛设置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规定年限。由于没有确定规定年限是5年、10年还是20年,上海的公租房政策显然也有着许多混沌之处。况且很少有外来人口能够获得居住证。
我不知道政策制定部门看完北京的 “暂不开放”持什么态度。因为公租房设置的本意就是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公共产品,其面向的主体包括一些在异地工作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这一称谓和指向显然没有设置“户籍”门槛,也就是说,公租房作为名正言顺的公共住房产品,根本就没必要有“限外”的色彩。况且,在一线城市工作的大部分夹心层都是外来人口。如果设置了限外门槛,它究竟还能不能发挥出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困难的作用?它还算不算是我国公共住房政策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举目望去,世界上哪座城市的公共住房政策是“排外”的?可以想象到的是,就在印刷这份报纸的背后,我们有多少印刷工人,有多少发行工人,有多少运输工人,不是从异地赶往这座城市勤奋工作,共创财富的?难道他们的额头上都印有“外来人口”的字样?
应该清楚的是,不将外来夹心层人群游离于中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是我国公共住房政策的核心。如果一座城市表面上号称开放,背地里又拘泥于“画地为牢”,那么公租房就很有可能成为本轮住房改革的最大败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