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时年23岁的钱益拿到了自考的本科毕业证书。同年11月,他参加了陕西省公务员招录考试,报考西安市公安局所辖分局法医职位,并以总成绩第二名顺利通过笔试、面试和政审。
2005年7月30日,钱益拿到了西安市人事局的录取通知书。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不但并没能使钱益顺利地成为一名公务员,反而令他的整个家庭陷入了极大的困境。(8月4日《中国青年报》)
众所周知,公务员考试竞争的非常激烈。但是,钱益的公务员考试可谓顺风顺水、畅通无阻。可是,这个顺利地拿到了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的人不仅没有成为一名公务员,反而因此使自己整个家庭陷入了极大的困境。
为什么一个拿到了公务员录取通知书的人却无法成为公务员呢?西安市人事局计划调配处的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自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中国青年报》记者查阅到的“2005年西安市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简章”中也确实规定西安市招录公务员的学历要求的是“统招”。2006年,陕西省出台了政策,规定拥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者均可报考公务员。听说了此事之后,钱益决定再考一次,可是又因为自己曾在上一年被录取,资格审查一直未能通过。如今,事情过去五年,钱益也一直处在这种尴尬之中。
既然是自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可是西安市的人事部门为什么在多次的审查中让钱益通过了呢?如果说这是西安市人事部门操作的连续失误,那么为什么在发现了问题之后不立刻撤销对钱益的录取而是五年未决呢?这一连串的疑问让人不解。
政府机构是国家政策的执行者,是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方针政策,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是每一个政府机构义不容辞的责任。然而,作为政府机构的西安市人事部门,让“不允许参加考试”的人员最终获得了公务员的录取通知书,这是对国家政策的忽视、是对执行政策的懈怠;在发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却一味地拖延不予解决,这则是对自己责任的推脱。
“这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面对着自己的尴尬境地和家庭的不幸遭遇,钱益问道。这掷地有声的追问是钱益不满与无奈的表达,同时更是一个普通公民对于政府机构不作为的斥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