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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博律师:不是所有行业都适合跨国并购

2010年08月05日 14:23字号:T |T

“我正在学习中国茶道,下次一定给你们表演。”美国乐博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合伙人马富麟昨日踌躇满志地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

马富麟来到中国已经一年多。昨日,在刚刚成立的美国乐博律师事务所北京代表处,他和另一位合伙人那明器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马富麟表示,他们来中国主要还是“剑指”中国的IPO市场以及并购市场,“在乐博的业务中,中国已成为必争之地。”

关于金融危机对全球IPO市场的影响,马富麟表示:“金融危机以来,我们的生意确实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首次公开发行在下降,战略投资也越来越谨慎。”

不过,马富麟似乎并不悲观,他告诉记者,从全球看,战略性交易正在复苏。与此同时,风险并购数量也在增长,“金融危机后,大的融资、兼并交易又开始崭露头角,很多新兴领域发展也正恢复到积极状态。”

而那明器则认为,随着经济发展,中美的并购业务将越来越多。但那明器也提醒:“不是所有行业都能够和适合进行跨国并购。”

“如果外国公司想要在美国公司控股,有时可能造成国家安全问题。”那明器说,一旦这种案例出现,都要向国家行政部门报批。

他的建议是,如果在并购之前先让中国企业引入部分外国投资,将其变身为合资企业,这样就能够降低并购的敏感度,以一个更国际化的身份增加成功并购的可能。

除了限制性购买,那明器认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成功与否还需考虑两大因素:公众和股东的看法。但他认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机会依然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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