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记者 钱朱建 实习生 沈天俊 报道
年仅27岁的80后青年许成(化名),短短几年间,先后向11人吸收存款,总金额高达1200万元。这些钱被其用于非法融资放贷、经营火锅店及个人挥霍,截至案发时尚有800余万元未归还。日前,许成因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今天上午,结合最近出现的一系列案例,静安区检察院专门召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研讨会”,来自公安、法院、检察院、大专院校、社科院等单位的专家和司法实践人员,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法律适用问题进行了专题讨论。
夫妻分道扬镳 80后身陷囹圄
2010年2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接张静(化名)报案称,许成自2007年1月至2009年4月期间,以给付高额月息为诱饵,先后多次向她借款,总金额累计达600万元,其中576万元至今未还。
随后,静安分局又陆续接缪某、刘某等报案称,许成也曾多次向他们借款。公安机关立刻对此案进行立案侦查,将犯罪嫌疑人许成抓获归案,并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依法对其予以刑事拘留。办案人员发现,这名出身普通的80后男青年,短短几年间,先后向11人吸收存款,总金额高达1200万元。这些钱被其用于非法融资放贷、经营火锅店及个人日常挥霍,截至案发时尚有800余万元未归还。日前,许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被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近日,记者走进看守所,面对面采访了许成。坐在看守所的椅子上,27岁的许成讲述自己的经历时数度哽咽。 “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年迈多病的父亲。 ”许成脸庞微胖,戴一副黑框眼镜,谈到自己70多岁的父亲,他将头别向一侧,眼神有些迷茫。靠着吸收他人存款放贷,许成曾经意气风发一掷万金,并多次到澳大利亚、日本、香港旅游,然而,随着资金链断裂,他不仅和妻子离了婚,自己还身陷囹圄。
一次借款经历 做起放贷生意
作为家中独子,许成从小受到父母宠爱。职高毕业后,他进入一家计算机公司做销售。2005年至2006年间,他发现数码产品的利润越来越低,便从公司辞职,打算开一家公司,从事数码产品批发业务。
开公司需要二三十万元启动资金,在筹措资金的过程中,许成认识了贷款融资的中介,并对贷款中介行业有了一定的了解。 “我借20多万元,光付中介费就要1万元,这其中的利润太大了。 ”这次经历让他有了做放贷生意的想法。
要放贷,手里就要有钱,没有多少积蓄的许成把目光瞄向了身边的朋友。为了吸引别人把钱借给他,许成开出3.5%-5%不等的月息。 37岁的张静在接受调查时称,她2005年借了50万元给一个朋友刘某,月息为3%,刘某则拿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后来她从刘某口中得知,这笔钱立刻被转手借给了许成,而许成给出的月息是4%。2006年,通过另一个朋友张某介绍,张静直接认识了许成。许成自称是专门做贷款的,并且认识银行的工作人员,称自己做贷款和垫资有把握。
在高额月息的诱惑下,张静对许成深信不疑,先后多次借款给他,累计本金达600万元,这其中大部分钱都是以现金形式交到许成手中。但尝到甜头没多久,自2008年2月起,许成就一直拖着不还本金和利息。多次催讨无果的情况下,张静意识到情况不妙,于2010年2月25日到公安机关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