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司法机关办理的最大一起挪用公款案近日开庭审理。中国通信建设总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董跃进被控挪用5.8亿余元公款,并受贿百余万元。据了解,董跃进还曾接受行贿者的性贿赂以及冰毒。
近年来,中国反腐形势严峻,大案要案迭出。坦率地说,一般性的腐败案件已让社会大众见怪不怪,但是“裸官”董跃进超大手笔地挪用公款,大额受贿,生活上嫖娼吸毒,堕落至极,案件中的诸多细节仍然让人唏嘘。一个处级企业高管,既挪用巨额资金,又巨额受贿,真令人震惊。
应当说,中央对官员(包括国企高管)腐败问题洞若观火,历来是从关乎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高度上加以考量并予以警示的。反腐斗争的力度也是日益加大。但遗憾的是,在高压的反腐形势之下,腐败案件仍是层出不穷。特别是在一些领域中,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一些损害民众利益的问题仍然突出。
从中国自1978年实行改革开放以后,经济建设的奇迹有目共睹,与此同时,社会当中问题也有不少。若要从官员群体的素质角度去思考这个现实,则我们要说,中国经济奇迹的发生,肯定是和一批奉献型、知识型、企业家型的官员密切相关。但是,社会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又与贪腐寻租现象普遍,一些官员失职渎职、道德败坏,且不公正、不正义履职,或是平庸不作为不无关系。这其中,以贪腐寻租现象普遍的情形性质最为严重。
官员(国企高管)贪腐,危害社会,最终也害了自己。董跃进在锒铛入狱之后,也开始后悔,甚至一度产生轻生念头。可惜,早知今日,何必当初。从全国范围来看,类似董跃进者,又何止一个两个。远的不说,也不必细数个案,仅从近一两年里落马的高官来看,广东省政协原主席陈绍基、浙江省纪委原书记王华元、深圳市原市长许宗衡等等,即可列出一堆,如今这些人都已成为阶下之囚。这些人本不愁吃穿,生活优渥,但或是利欲熏心,或是交友不善,全然抛弃了为官者的正道,置党纪国法于不顾。他们的今日,实在是罪有应得。
反腐关系到国家发展全局,关乎社会的公平正义。面对腐败案件高发,面对高级官员接连落马,人们也一直在思考与探寻官员腐败的动机与源头。应该说,官场中一些风气的不正、从政者对“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价值诉求的遗忘(不论是有意还是无意)、人性深处的贪婪与欲望等,都对腐败形势的恶化产生了负面的效应。另外,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如财产申报制度的迟迟难以出台),以及行政权力的难以受到约束和监督,更是关键原因。
毋庸置疑,一个国家的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地方、部门的主政官员,是这个社会的中坚力量。中坚力量稳不稳固,清明的法治环境也是一个关键。权力不能受到有效约束不行,放纵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行为的出现。反过来说,当权力被有效约束,得到很好的监督,则整个公务员群体的贪腐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是对社会中坚力量的保护,也能促使公共服务跃上新台阶、提升公共治理水平。
因此,要想真正遏制腐败势头,避免类似董跃进者“前仆后继”的现象一再发生,就必须呼唤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呼唤加大打击腐败的力度,呼唤公权力的透明与公开。加大打击腐败力度,在技术层面上,可着重在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发力,可通过管住“一把手”来堵住关键“缺口”,可针对“裸官”群体加强制度上的管束。当然,就根本而言,仍然必须强调,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还要再上新台阶,社会主义宪政要真正提上议事日程,政府职能的转变,也必须真正得到落实。
法治,是百余年来中国人梦寐以求的事业。1997年,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以正式实施。这十多年来,由于法治的进步,大大改变了中国,可以确信,法治还将继续改变中国。社会主义宪政则是法治发展的高级阶段。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先进形态,社会主义宪政蕴涵着自由、民主和法治等价值理念,强调的是依法治国和宪法制度。将社会主义宪政真正提上议事日程,意味着将更为重视依法立政、依法行政及依法执政。而就反腐而言,管好了公权力,贪污腐败问题便解决了大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