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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网上购物尽量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

2010年08月09日 11:48字号:T |T

陕西省工商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互联网购物申诉量同比上升了1倍。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应尽量使用“第三方付款”方式。

根据陕西省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统计,上半年共受理无店铺销售申诉34件,申诉量同比上升了36%,其中互联网购物申诉量同比上升了1倍。

消费者主要反映运输环节问题多,到货后发现商品损坏,物流公司往往推卸责任或拖延处理;有的商品需要消费者当面验货,但是物流公司只给消费者电话通知商品已送到,然后找人代签验收;二是商品在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无处维修;三是先付款、后验货的送货形式使得消费者被迫接受可能存在不合格的商品,退换货无保障。

陕西省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网络购物前,应先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试拨验证;要保存好付款凭证;收到包裹时,一定要拆开检查物品后签收;买小件商品要查询商家信誉,买大件商品必须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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