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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舞师与女学生偷情 女友逼其签署“禁爱契约”

2010年08月09日 15:29字号:T |T

中新网8月9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一朱姓国标舞老师(50岁)与4名女学生、女舞师都有暧昧关系,其中程姓女子不满他劈腿,要求朱白纸黑字写下“终生不得与张姓女学员做爱”的承诺,未料张姓女子却怀孕,程姓女子愤而索赔“违约金”,但法官认定朱姓老师、张姓女子性行为应发生在这份约定前,朱姓老师不算违约,驳回告诉。

据调查,已婚的朱姓老师在爆发师生恋后与妻子离婚,程姓女子则是经营会计师事务所。她供称,朱姓老师是她的老师兼舞伴,3年内向她借401万元,她还帮朱姓老师开舞蹈教室,但发现朱姓老师另劈腿叶姓舞蹈老师与张姓女子,97年1月,她要朱姓老师签下45万元抵免401万元债务的和解书,附带条件是,朱姓老师必须与张姓女子断绝关系,2人在友人见证下签下“禁爱契约”。

但程姓女子发现朱姓老师仍与张姓女子联系,向法院提起“履行和解书”告诉。法官认定朱姓老师、张姓女子性行为应发生在这份约定前,因而驳回告诉。朱姓老师反告程姓女子伪造文书,程姓女子获不起诉处分;程姓女子再告朱姓老师诬告,朱姓老师遭判刑4个月,目前仍在上诉中。

对于陷入感情纠葛,程姓女子感叹,男女合跳国标舞因为下半身紧贴,“若一方有暗示,很容易把持不住。”

此外,朱姓老师与另一名戴姓女子也有官司纠纷,戴姓女子还写信警告其他女子,指朱姓老师玩弄感情,“年轻的、离婚的他都要”;连检方也感叹,这位国标舞老师的男女关系,实在有够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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