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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岁小伙半年盗窃57起 称作案成功后有成就感

2010年08月10日 10:41字号:T |T

一小伙子盗窃成瘾,竟然在半年内作案57起,涉案金额达27万余元。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近日以盗窃罪将孙正威提起公诉。

现年19岁的孙正威是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2003年来到宁波后自学盗窃,开始因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没有受到处理,但随着年龄增长,开始被行政拘留、判刑等。2008年12月,孙正威因犯盗窃罪被判刑,2009年4月刑满释放。数次坐牢经历并没有让孙正威就此收手,其反而变本加厉,在释放当月就盗窃3起。在接下来的半年里,孙正威又连续作案80余起,但因被害人没有报警等原因,最终被认定57起。

据孙正威交代,他作案目标以家庭平房、旅店、厂房为主,采取翻墙、翻窗或者用匕首撬锁的方式入户,尤其是通过翻墙等方式,让他盗窃成功后有一种“成就感”。据初步统计,孙正威共盗窃手机24部、电脑21台等,涉案总额达27万余元。(曾祥生 李志军 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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