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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或试点房产税征收

2010年05月21日 09:58字号:T |T

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会长聂梅生周三(5月19日)表示,年内可能出台房产税试点方案,但目前还不清楚具体试点城市名单,最终是否出台仍要根据形势来定夺。

聂梅生是在接受路透社采访时作出上述表示的。她表示,“(房产税)今年走出第一步的可能性还是有的”。可能会规定住房面积及房价达到一定数额才征收。

但聂梅生表示,房产税可能会具有消费税的性质,如何界定该税种的征收范围仍是难点。

若以住房面积为单位界定征税的范围,不同档次住房价值差异很大,难以实施;而若以房产价值界定,需每年评估,则需要数量巨大的评估师来操作,难度仍很大。

聂梅生强调,“不管怎么说,我认为这个税是应该出台的,起码应该试点。我认为早试点比晚试点好,只有在试点当中大家才能体会是对还是不对,不能老是关在屋里空转。”

此前,关于房地产税收政策的讨论旷日持久,有消息称上海将先期启动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处处长牛新文5月17日终于回应称,房产税收立法权、解释权在中央,地方政府没有权力出台新税种。

对于调控政策之下房价的走势,聂梅生认为,今年热点城市房价肯定会有所松动,具体会出现多大幅度的调整仍需观察。

她分析说,交易量的下降将带动二手房价、一手房价相继调整,但由于二三线城市房价原有涨幅相对较小,将对全国房价调整起到平衡作用,因此,就全国平均水平看,房价不一定会下降很多。下半年,投资客逐渐减少带来的需求下降以及开发商投资的下降,将会使楼市形成新的供需平衡点,房价将逐渐趋于稳定,从而实现调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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