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降税全面开始,中国与老东盟六个国家7000多种产品实施零关税。其实,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货物贸易降税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早在2004年1月1日,双方便开始实施“早期收获”计划,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到2006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已经降到零。
新一轮的降税过程也是严格而周密的。按照双方达成的有关协议,除2004年已实施降税的早期收获产品和少量敏感产品外,双方将对其他约7000个税目的产品实施降税,并且也将这部分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大类。敏感产品是各方出于国内产业发展考虑,需要进行保护的产品,因此其最终税率不为零。
敏感产品按其敏感程度,分为一般敏感产品和高度敏感产品;中国对东盟十国提出一份敏感产品清单,同时适用于十国;东盟十国则分别针对中国提出各自敏感产品清单,其中所列的敏感产品只适用于中国。
对于一般敏感产品,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将至2012年1月1日降税至20%,2018年1月1日进一步削减至5%以下。而对于东盟新成员,这个时间表略晚一些,即于2015年1月1日削减至20%,2020年1月1日进一步削减至5%以下。
对于高度敏感产品,中国与东盟老成员及新成员,将分别于2015年1月1日及2018年1月1日,降税至50%以下。
综上所述,按照中国和东盟签订的《货物贸易协议》,今年起开始的降税,只涉及到中国与老东盟六国家的正常性产品,不涉及新东盟的四国家和其他敏感性产品,这更有利于东盟各国经济的健康发展,有利于促进自贸区建设的有序进行。
自从实施早期收获计划,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贸易就开始快速增长。2003年双边贸易额为782亿美元,2008年即迅速增长至2311亿美元,年均增长24.2%。2009年1至10月,尽管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严重影响,双边贸易额还是达到了1658亿美元,中国由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跃升为第三大贸易伙伴,东盟从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上升为第四大贸易伙伴。我们可以期待,今后只要继续按规降税,认真落实《货物贸易协议》,双方贸易额还将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
(作者为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中国外贸研究部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