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五省八市入围首批低碳试点

2010年08月11日 09:56字号:T |T

早报讯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0日在其网站公布,将首先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发展低碳产业、建设低碳城市、倡导低碳生活”的试点。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试点省区和试点城市要将应对气候变化,全面纳入本地区“十二五”规划,研究制定试点省区和试点城市低碳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调整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节能增效、增加碳汇,提出本地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降低碳排放强度,探索低碳绿色发展模式。

具体而言,试点地区还被要求制定支持低碳绿色发展的配套政策、建立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建立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统计和管理体系、倡导低碳绿色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称,试点地区应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和发展战略,加快低碳技术创新,推进低碳技术研发、示范和产业化,运用低碳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发展低碳建筑、低碳交通,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那些让爱情变味

年终奖,你不得

尚权刑辩律师公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