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奶源用在哪
圣元称:圣元品牌奶粉都用纯进口奶源,国内奶源生产的是和圣元品牌无关的产品
陷入“早熟门”的圣元乳业,又碰上了关于奶源的质疑。
在圣元品牌的产品宣传中,圣元均称用的是进口奶源。对此有业内人士提出质疑:既然有国内奶源地,却都说来自国外,那么国内的奶源到底在做什么?
对此,圣元国际集团公关部经理张迎玖昨日(8月10日)在给《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来的短信中坚称,国内奶源生产的是和圣元品牌无关的产品,圣元品牌的奶粉都是纯进口的。
圣元:圣元奶粉纯进口
昨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走访北京一些大型超市发现,目前在售的圣元婴儿配方奶粉有圣元优博婴儿配方奶粉、圣元优聪金装婴儿配方奶粉和圣元优聪金D100婴儿配方奶粉等系列,所有产品均标称“进口奶源”。
在一家沃尔玛超市,见记者在看圣元奶粉,一名奶粉促销人员上前搭话:“你没看报纸吗?还买这个牌子?”该促销员还告诉记者,圣元的奶粉促销员这几天一直没有上班。
圣元公开资料显示:“自三聚氰胺事件以来,我们重构了自己的供应层,改用进口奶粉生产优博、优聪和荷兰乳牛3品牌,这3个品牌构成了2009财年配方奶粉产品的约90%,目前我们使用的是来自新西兰的奶粉。”
圣元产品是否真如宣传所称的“百分之百纯进口奶源”?
昨日,圣元乳业战略合作总监姜云鹏回应称:圣元进口奶源都是从新西兰、澳大利亚等地进口的。记者咨询是否有欧盟的来源,姜也给出肯定回答。
一名业内人士提出质疑:既然有国内奶源地,却都说来自国外,那么国内的奶源到底在做什么?
对此,圣元国际集团公关部经理张迎玖在给记者发来的短信中称,国内奶源生产的是和圣元品牌无关的产品,圣元品牌的奶源都是纯进口的。
律师:或涉侵害知情权
在圣元官方网站中,圣元优博的宣传语是 “欧盟奶源 安全品质”。企业声称,圣元优博精选来自欧盟纯净牧场的优质奶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虽然圣元优博1段婴儿配方奶粉 (900克)和圣元优聪系列(900克)桶装奶粉的外包装上标明“乳品原料全部来自欧盟”,但在外包装的底部却有一行不起眼的提示:特殊情况下使用欧盟外的乳品原料,企业将不做特殊说明,但仅限于美国、新西兰和澳大利亚三国。
乳品专家王丁棉此前曾提出,新西兰养殖奶牛在繁育配种阶段会注射激素,美国也是如此,只有欧盟采取放养模式,不允许使用激素。
“很多消费者购买的就是欧盟品质,如果不是欧盟的奶源,为什么不作声明?至于所谓‘特殊声明’,这是企业自己规定的,随便怎么说都行。”北京市集佳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亚洲律师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采访时表示,商家在销售商品时,必须提供真实的产品信息,根据 《消费权益保护法》、《合同法》等法规,圣元这种行为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在一定程度上已涉嫌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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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眼金睛看企业-圣元“激素门”
【同步播报】
凤凰卫视回应圣元:报道无失实之处
圣元方面一方面坚称“进口奶源”,另一方面也忙着应对 “早熟门”事件。
目前,圣元在官方网站中发表声明称,已委托著名律师事务所起诉凤凰卫视,指控其断章取义,编造奶粉导致性早熟的谎言,扰乱社会视听,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是这次激素风波的始作俑者。
对此,凤凰网CEO、凤凰卫视副总裁刘爽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电视台和网站针对圣元的相关报道均为公正客观,并无失实之处。
“我们转载的文章都标明了出处来源,直接连线采访当事人报道也都是公正客观的,并没有断章取义。”
刘爽表示,目前很多企业针对负面报道采取各种手段攻击、诋毁媒体,但是媒体捍卫公众的知情权、承担舆论监督责任是责无旁贷的。
凤凰网财经中心总监樊震介绍,纸媒报道圣元事件的当天,网站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开始筹备采访选题,立场是公正客观的,采访时均保留了录音和相关资料,报道播出后,圣元并未与单位或者个人有过联系。
目前,圣元除了公开声明外,尚未向公众公布奶制品关于激素的送检报告,也未说明检验机关的名称及检验日期。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认为,虽然婴儿出现性早熟特征的原因并未查明,但此事的报道对刚刚复苏的国内乳品行业又是一次重大打击,受损最大的恐怕将是农户。
“从‘大头娃娃’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奶粉的安全性已让消费者心生恐惧。
不管此次事件真相如何,消费者对奶粉行业的信心又将跌回谷底,国内奶粉企业的业绩不容乐观。
更严重的是,这将影响国内乳品行业未来的发展。”周思然表示。
乳业专家魏荣认为,国内奶粉企业的劣势,必会给洋奶粉带来成长的空间。
在国内奶粉市场上,外资品牌已占据中高端奶粉市场70%以上的份额,各种奶粉安全事故更加削弱了国内奶粉企业在中高端奶粉市场中的话语权。相关专题:
虎眼金睛看企业-圣元“激素门”
圣元方面一方面坚称“进口奶源”,另一方面也忙着应对 “早熟门”事件。
目前,圣元在官方网站中发表声明称,已委托著名律师事务所起诉凤凰卫视,指控其断章取义,编造奶粉导致性早熟的谎言,扰乱社会视听,严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是这次激素风波的始作俑者。
对此,凤凰网CEO、凤凰卫视副总裁刘爽昨日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电视台和网站针对圣元的相关报道均为公正客观,并无失实之处。
“我们转载的文章都标明了出处来源,直接连线采访当事人报道也都是公正客观的,并没有断章取义。”
刘爽表示,目前很多企业针对负面报道采取各种手段攻击、诋毁媒体,但是媒体捍卫公众的知情权、承担舆论监督责任是责无旁贷的。
凤凰网财经中心总监樊震介绍,纸媒报道圣元事件的当天,网站本着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开始筹备采访选题,立场是公正客观的,采访时均保留了录音和相关资料,报道播出后,圣元并未与单位或者个人有过联系。
目前,圣元除了公开声明外,尚未向公众公布奶制品关于激素的送检报告,也未说明检验机关的名称及检验日期。
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周思然认为,虽然婴儿出现性早熟特征的原因并未查明,但此事的报道对刚刚复苏的国内乳品行业又是一次重大打击,受损最大的恐怕将是农户。
“从‘大头娃娃’事件到‘三聚氰胺’事件,奶粉的安全性已让消费者心生恐惧。
不管此次事件真相如何,消费者对奶粉行业的信心又将跌回谷底,国内奶粉企业的业绩不容乐观。
更严重的是,这将影响国内乳品行业未来的发展。”周思然表示。
乳业专家魏荣认为,国内奶粉企业的劣势,必会给洋奶粉带来成长的空间。
在国内奶粉市场上,外资品牌已占据中高端奶粉市场70%以上的份额,各种奶粉安全事故更加削弱了国内奶粉企业在中高端奶粉市场中的话语权。相关专题:
虎眼金睛看企业-圣元“激素门”
在“催熟门”之外,一场围绕奶粉展开的“暗战”正在进行。食品香料、香精到底能不能被添加进婴幼儿食品中?长期食用食品香料、香精于婴幼儿到底有没有危害?新《食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将这些疑问和争论再次推到聚光灯下。自“三聚氰胺事件”之后,公众的意见将再一次影响到食品安全政策的拟定。而现在,食品香料添加还是不添加?两方明显的对立观点已经形成。这场添“香”论战的最终结局,亦将回归至小小的奶瓶之中。
在尚无定论的“催熟门”之外,一份涉及国内乳业的新国标征集意见稿,正在引发一场专家、企业、民众的大讨论。
近日,卫生部公布了新的《食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新《原则》),其中,关于婴幼儿奶粉中不能添加食品香料、香精的条款引发了诸多讨论。对此,学界专家纷纷表示,应当借此机会严格禁止在奶粉中添加食品香料、香精;而企业则回应,在奶粉中添加食品香料,是依据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符合国家规定。
新《原则》的细节厘定,或将对整个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从某种程度而言,其触及到了诸多奶粉企业的一个“潜规则”——添加食品香料可以决定奶粉的口味,而口味则可以影响消费者的选择。一位奶企人士表示,“整个行业里那么多家企业都添加了食品香料,要是以后禁止了,大家肯定都要换配方和包装,影响不可谓不大。”
8月3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致电负责新《原则》起草的卫生部监督局,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新《原则》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相关企业和专家均可以向卫生部监督局提出建议,最终卫生部监督局也将综合征集来的意见,颁布最终的新《原则》。
争议“第21号文”
“目前市面上有名的奶粉品牌,其婴儿奶粉中或多或少含有食品香料。”有业内人士如是表示。这并不是危言耸听,《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调查发现,包括雅培、惠氏、美赞臣、雀巢等多个著名的洋品牌奶粉,都卷入了食品香料添加的争议之中。
尽管这些奶粉企业的官方回复中,均表示产品是根据我国有关规定生产,且如果未来我国政策调整,也将调整其配方,不添加食品香料。但在私下,奶粉企业的人士则纷纷表示,“食品香料之于企业,是一个竞争之中的‘潜规则’。”
“食品香料可以调节味道,吸引消费者。”一位知名奶企人士曾如此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一些孩子吃惯了有香料味道的奶粉,换了其他味道的奶粉或者无香料的奶粉之后,就会不适应。”
一位雀巢的前工作人员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食品行业,除了比拼产品的质量,产品的味道也是销售中很重要的一环,好的味道可以让孩子更容易喜欢上这个品牌。“既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企业也乐于生产。”他进一步打比方说,“食品香料就像是味精,但是有些人喜欢味精,有些人不喜欢,选择权还是在消费者的手中。因此,食品香料的味道,也成了奶粉企业之间竞争的一个潜规则,大家都在选择添加和不添加以及添加多少香料,以争取不同口味的消费者。”
奶企所说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允许”,其实指的是卫生部2008年第21号公告(以下简称“21号文件”)。该公告允许较大婴儿和幼儿配方类食品添加特定适量的香料。
与奶企手持“尚方宝剑”的态度相反,大部分的专家学者则认为,“第21号文件”应该被新 《原则》取代。一位要求匿名的曾经参与新《原则》起草的专家就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既然新《原则》中规定婴幼儿食品中不得添加食品香料,作为老版本的规定,“21号文件”理应被新《原则》取代。
同时,还有专家从更多方面提出质疑。
乳业专家王丁棉向记者指出,“第21号文件”的合法性存疑。“‘21号文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不过上述两种法律和办法,都已经不复存在。因此,这份文件的合法性也存有疑问,亦不符合新《原则》中的要求。”
据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同时废止。”
王丁棉还对新《原则》的条款提出了质疑,“既然在新《原则》中提出‘婴幼儿食品不得添加食品香精,但法律有明确规定者除外’这么一条,为何当初不把哪些法律是除外的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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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原则》的寄望
“《食用香料、香精使用原则》尚在征集意见时期。”8月3日,对于这部被寄予“划清红线”的法规,卫生部监督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如是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该工作人员表示,自己无法对新《原则》进行解读。“现在网上有很多种说法,但是这个新《原则》本来就是一个征求意见稿,我们也欢迎大家向卫生部提出自己的建议。”据该工作人员介绍,对于各种意见,卫生部持审慎的态度,而最终新《原则》具体条款的厘定,也将在很大程度上受到社会各方意见的影响。
“整个行业里那么多家企业都添加了食品香料,要是以后禁止了,大家肯定都要换配方和包装,影响不可谓不大。”一位奶粉企业的人士曾如此告诉记者。
然而,长期大量服用食品香料是否对婴幼儿有危害,这是关注食品香料添加争议的焦点所在。
王丁棉对此表示,“我依然认为,婴幼儿奶粉中不应该添加食品香料。食品香料中没有任何营养,仅仅是起到调味的作用。但是长期大量服用食用香料,对身体却有一定的隐患,目前医学界已经有了很多反对的声音。”王丁棉更进一步解释道,“真正纯奶的口感清淡,不似添加香料的牛奶那么爽口。是时候让所有的奶粉企业返璞归真了。”
中山大学食品营养专家蒋卓勤也提出,婴儿的消化系统发育不够完全,过多的添加剂会对婴儿身体造成不好的影响。香精香料没有营养价值,因此婴儿奶粉中不应添加。
新《原则》起草的协助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所长李琼也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0~6个月的婴儿不能服用任何添加了香料的奶粉,1~3岁的婴幼儿奶粉可以在范围内少量添加一点。但是现在的奶粉中,其成份一栏通常只标注‘XX味香料’,事实上这还是复合物,其配方如何以及是否达标,都需要有关部门进行进一步的检测。”
相比行业和营养专家的看法,奶企则坚持认为添加香料“没问题”。
“我们的产品严格符合国家的规定,既然是国家规定,当然就不会有营养问题。”一位雅培的工作人员回复称。
另据记者了解,在欧美国家,在奶粉外包装上明确标示添加香料已经成为一种惯例。比如,若在一款奶粉中添加有香草味香料,则必须在奶粉的包装中标注为“香草口味”,但在我国的大部分添加了香料的奶粉上,却并无此标注。
部分媒体已经提出,与其完全禁止奶粉中添加香料,不如采取折中的办法,即添加香料,但在包装的醒目位置标注说明。
随着多方意见的汇合,围绕新《原则》的争议已经白热化,新《原则》最终条款将如何“落子”?在卫生部公开征集社会各方意见的前提之下,专家、企业的见解和舆论的呼声或将最终影响这份食品安全政策的落定。截至发稿,《每日经济新闻》尚未了解到有学者或企业代表已经致函卫生部就新《原则》中涉及婴幼儿奶粉的条款建言。《每日经济新闻》也将继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