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网站19日刊载了国家统计局城市司副司长庞晓林对当前居民消费价格(CPI)的解读。庞晓林认为,CPI能够科学反映市场物价变动情况,但如果拿它跟每天上街买东西所接触的每一种商品去比较,往往会产生误解。
蔬菜价格“发烧”
网民:未反映真实通胀水平回应:CPI显示了菜价“发烧”
国家统计局日前发布的4月份全国CPI同比上涨2.8%,涨幅创18个月来最高。但有网民称蔬菜价格“发烧”,CPI数据未反映真实通胀水平。
庞晓林回应说,公众感受到通胀预期在逐渐增强,CPI数据也在变大,CPI数据也显示了蔬菜价格在“发烧”。但如果拿CPI跟每天上街买东西所接触的每一种商品去比较,往往会产生误解或错觉。
抽样调查显示,全国CPI同比涨幅从1月份的1.5%上升到4月份的2.8%。3、4月份全国蔬菜价格同比分别上涨 18.5%和24.9%,其中北京市分别上涨32.7%和32.6%。
大蒜价格暴涨
网民:蒜价暴涨感受特别深回应:CPI反映价格总水平
庞晓林说,CPI是一个总体指标,反映的是价格总水平。而百姓对物价上涨的感受往往是对单一商品价格变化的感受,而且时点性特别强。比如大蒜价格暴涨感受特别深,但可能忽略了猪肉价格低于去年同期。
庞晓林指出,我国CPI包括食品、烟酒及用品、衣着、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交通和通信、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居住8大类。百姓关注的是吃穿用住行,而CPI是一个加权计算后的综合平均数,其中既包含有上涨的品种,也包括了下跌的品种。如果用具体上涨的商品或服务项目的价格与CPI相比,就会觉得CPI被低估。
目前全国CPI数据涵盖了31个省(区、市)的262个类别的商品价格,涵盖城乡居民的全部消费内容。庞晓林强调,总的来说,我国CPI的生产过程及其计算方法是科学的,计算结果也是符合实际情况的。
质疑声包围统计数据
网友质疑1:去年房价仅上涨1.5%?
今年2月25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去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较上一年上涨1.5%。该数据立刻在网上引起热议。网友留言质疑房价数据与实际涨幅明显不符,并戏称“小数点放错位置了”。
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表示,“房价上升1.5%的数据,是我国10万统计人心中永远的痛,也恰恰是我们改革前进的动力。”马建堂表示,现行的房价数据统计方式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掩盖了房价的差异性和波动性,国家统计局考虑改进。
网友质疑2:房价为啥不计入CPI?
在楼市价格上涨后,最能反映物价水平的CPI统计惟独未把房价纳入。对此,国家统计局多次召开座谈会予以解释。
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把房价纳入的理由有三点。其一,就通行的国际标准而言,包括联合国统计局向各个成员国推荐的方法,一般是把住房列入固定资本形成范畴,即投资产品,不计算在CPI中。其二,居民购房的花费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而按照房屋使用70年算,购买的房子是逐年逐月使用的,因此在购买和消费的时间上存在严重脱节。CPI统计是按月调查即期的商品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化,房价不符合统计要求。其三,不可能编制一个万能的价格指数反映所有商品的价格。 (北京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