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北京市住建委联合有关部门发布《关于加强酒店类项目销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5月31日后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酒店类项目一律不得分层、分套(间)销售。多家开发商昨日均表示,“商改住”限制政策应尽快出台。
下一步将限制“商改住”项目
5月19日,禁售酒店类公寓政策出台后,北京住建委相关负责人透露,下一步还将继续出台限制有关商业、综合用地项目改住宅的规定。
国贸某大型商业地产项目开发商负责人昨日表示,此前不少非商业地产的开发商在土地市场上进行竞争,转而寻求短期的销售利润,使得专业致力于商业地产开发的企业难以用合理的成本获得开发和经营的机会,也影响了城市功能的健全发展,酒店类公寓禁售政策将改变这种局面。他表示,从这个角度来看,全面限制“商改住”的政策也有必要尽快出台。
一位“商改住”项目负责人昨日表示,公司对“商改住”政策非常关注,出于对“商改住”政策限制的担忧,对于商业类的土地会慎重考虑。
“以前商业立项的土地本来就不好卖,政策限制后,价格应该会更低了。”北五环某LOFT项目的开发商表示。该开发商同时表示,酒店在一个城市的商业化过程中非常重要,是一个解决部分流动人口居住的必需品,对提升北京的城市化水平也有非常大的作用,“商改住”不限制会带来很多的城市功能问题,因此“商改住”限制政策应尽快出台。
禁止销售酒店类公寓影响不大
酒店类公寓的判断依据是土地性质,而不是开发商的推广名称,其原立项为酒店,或者原立项为商业的土地申请变更规划为酒店类土地的,可归于酒店类物业,将受到本次禁售政策的影响。
中原地产市场总监张大伟介绍,以酒店名义立项的地产项目实质是酒店,其软硬件配套都是按照酒店标准来配置,且纳入酒店行业管理范畴,开发商需要长期经营才能获得利润。
张大伟称,在住宅市场火热、租售比悬殊的情况下,开发商开始像卖住宅楼一样将酒店内规划的每套客房公开销售。设于酒店内部的公寓形式的酒店套房,购买者目的并非自住,而是将客房委托酒店管理公司统一经营和出租,以获取客房利润分红和获得酒店管理公司赠送一定期限的免费入住权。
这种分割式产权酒店的销售过程中,开发商为了更好的推广,一般对外宣传为“酒店式公寓”,也有开发商直接称为产权式酒店,一般产权年限是40年。实际上,此类“酒店”土地性质产品在市场中份额很小。
据中原地产介绍,目前北京可能只有几个项目为酒店类公寓,因此禁售酒店类公寓的政策影响面很小。
■ 概念解释
酒店类公寓即公寓式酒店,2003年12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名词解释部分,第13条明确表示:“公寓式酒店指按公寓式(单元式)分隔出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处理。”其用地性质为酒店立项。
酒店式公寓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14条表示,“酒店式公寓指按酒店式管理的公寓,按居住建筑处理。”酒店式公寓,意为“酒店式的服务,公寓式的管理”。其用地性质有可能为商业、办公类立项,也有可能是住宅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