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有关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闲置情况统计》名单披露的背后,一个问题渐渐浮出水面:以北京、广州等为代表的房地产热点城市,很多土地最终构成闲置,往往与拆迁难不无关系。而对于由此造成的“囤地”,也被最终归结为政府原因,手握土地的开发商在囤地的同时,还“落得一身轻”。
因拆迁造成土地闲置到底谁之过?
“拆迁本来是政府的事情,但负责拆迁工作显然也能为开发商带来利润。”在国土资源部土地勘察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看来,开发商取得土地之后却没有能力完成拆迁,责任并不完全在于政府。
对于开发商来说,控制拆迁成本除了可带来利润之外,由于一线城市近年来房价上涨速度飞快,还可因为拆迁难导致开发进度受阻而等来了土地和房价的大幅飙升。
“开发商拿地实际上就是和政府部门在做生意,尽管拆迁并不是必须由开发商完成,但由于双方都想得到利润,开发商对于自己的能力以及或将面临的风险又预估不足,就导致了土地最终卡在了拆迁上。”邹晓云分析认为。
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拆迁又好似一把双刃剑,在客观上帮助开发商囤地之外,还有可能令开发商在囤地的同时付出更多的代价。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开发商就表示,北京一块闲置土地就是因为开发商在本可能完成拆迁的时候拖着不拆,导致两三年后再想继续拆迁,当地居民眼看周围房价越来越高,配套也越来越成熟,因此要么开出非常苛刻的补偿条件,要么坚决不搬,最终的结果是“根本拆不动了”。
但也有业内人士表示,由于此前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成本都相当低,拆迁又被归为政府因素而不会使其面临土地被收回的风险,因此大多数开发商还是更乐于看着土地拆不动而坐等地价、房价蹿升,并不急于推动拆迁的完成。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在涉及拆迁的土地出让给开发商后,政府是否还应有所作为?还是任由开发商自由决定拆迁的时间和进度?如果土地出让后的拆迁完全交由开发商做主,那么拆迁难又是否还能归结于政府原因?
此外,拆迁到底应该由政府主导还是可以交由市场决定?如果由政府主导,那么,政府就应该在地块拆迁结束后再以“净地”的方式出让,让开发商再也无法将拆迁难作为囤地的借口。
如果政府决定将拆迁交由市场决定,那也不应该由政府将土地以旧城改造的名义自行交由某个开发商来操作,而应该引入开发商之间的竞争机制,由几家对该项目有兴趣的开发商自行与地块上的居民进行谈判,哪个开发商能够取得绝大多数居民的同意,就可以考虑将项目交由这个开发商来操作,并约定开工及竣工的时间。
事实上,如果开发商的补偿条件能够获得绝大多数居民的认可,在操作过程中就不会遭遇拆迁难的问题。所以,无论是开发商主观故意,还是政府原因,所谓的拆迁难是土地闲置一大原因的定论,其实在现实操作中均有很多方法可以避免,关键在于政府对这一问题的处理方法及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