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6日公布《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这部即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统一了外资企业纠纷案件的裁判尺度,中外当事人的利益将得到进一步的保障。
司法解释为法院审理外资企业设立、变更中所产生的纠纷案件提供了依据,主要涉及未经审批的合同效力及法律后果、股权确认、股权转让、股权质押等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表示,近两年,外资企业纠纷案件已占到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的约20%,涉及法律问题错综复杂。现行的外资企业法律法规因制定较早,与后出台的《合同法》、《公司法》存在衔接问题。因此,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统一了裁判尺度,将推进投资便利化,为外资企业在华发展营造良好稳定的司法环境。
据介绍,此次出台的司法解释未涉及外资企业解散、清算环节的法律适用,相关规定将随后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