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胡学文
本报讯 证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李佩霞表示,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存在着“调查难、取证难、认定难、移送难”等四大困难,建议构建立体的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救济机制,为中小投资者提供弥补损失渠道的同时,起到让违法者不敢逾越规矩的震慑作用。
李佩霞介绍,目前行政执法部门在完成证明标准上存在四大困难:一是调查难,同时,行政执法部门不具备强制询问权,无法获取重要的证据;二是取证难,信息是无形的,传递渠道多种多样,但行政执法部门在取证方面缺乏有效授权和手段;三是认定难,由于新型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出现,而相关法律法规滞后,一些违法违规行为难以被最终认定和处罚;四是移送难,对于行政查处中发现涉嫌犯罪行为,如难以获取刑事追述标准要求的证据,有关案件可能就无法移送公安机关。
在李佩霞看来,单一的救济机制已不能满足多层次、多角度的需求,应考虑构建立体的证券投资者权益保护救济机制,从以下方面来推动投资者保护工作:一是推动证券类案件的指定管辖制度,建立专门的证券法庭;二是完善法律,将行政处罚的罚没款放入专门的投资者保护专项基金,专用于受侵害投资者的损失赔偿;三是研究建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与行政执法机关的信息沟通直通车,加强对侵害投资者利益行为的快速打击力度;四是加强对跨境证券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研究相关受侵害投资者权益的保护问题;五是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打击证券违法犯罪行为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合力;六是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机关的调查授权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