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综合法制> 经济与法 登录注册

长春提高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按重置价格补偿

2010年08月23日 17:09字号:T |T

新华网长春8月23日专电(记者 郎秋红)从今年9月1日起,吉林省长春市将实行新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按重置价格对征地拆迁对象进行补偿。

长春市国土资源局相关人士表示,原来征地补偿时,房和地分开,房子按用途、结构和成新进行补偿,土地按原用途进行补偿。新办法修订为土地使用权与地上房屋按照重置价格统一计算。简单说,原土地使用者的地面建筑物是一个旧房子,也将按照新建同样房屋的价格进行补偿。这对原土地使用者和房屋产权人无疑是个好消息。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和旧城改造步伐加快,拆迁矛盾日益突出,按重置价格进行征地拆迁补偿,更符合市场规律、更人性化,有利于缓解拆迁矛盾,加快拆迁进程。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马航MH17坠毁

“法邦律师学院

火车票实名制后

新刑事诉讼法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