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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制彻底取消的时机到了

2010年08月26日 02:48字号:T |T

北京拟出台“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未来开发商不能直接收存预售资金,由购房人到监管银行付款或通过专用POS机刷卡直接存入监管账户。在使用商品房项目预售资金时也将受多方钳制,用款计划需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加以确认,按基础完成、结构封顶、竣工验收、登记申请等四个资金使用节点申请用款。(据8月18日《京华时报》)

窃以为,与其弄出这个管理办法,倒不如彻底取消商品房预售制,给房地产业一个重建秩序的机会。

预售制推行伊始,乃是基于内地开发商经济实力薄弱,需要在资金方面加以扶持,才将香港的预售制“取经”回来。但是,内地预售制只学到香港的表象,却没有建立预售金监管制度,再加以经济环境不同,致使预售制变味,渐渐成为部分开发商肆意圈钱的工具。开发商无需将房子盖好,甚至只停留在图纸上,就可以凭“楼花”的形式销售。在土地抵押贷款及预售制的帮助下,开发商只需设法拿到土地即可,商品房开发变成了“空手套白狼”的游戏,风险则全部转移到消费者和银行身上。

在楼市向好、资金运作正常的情况下,这不会有大的危害。而一旦楼市形势逆转,就会出现开发商资金断裂,无法按期交房的情景,各地半途而废的烂尾楼就是佐证,因此引发的经济纠纷更是数不胜数。再者,预售制与商品交易原则相悖,绝大部分商品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只有少部分采取合同约定,交付少量订金的方式。但类似住宅的高价值商品,因价值高使用期限长,对产品质量要求高,其实并不适用预售制。

开发商还没有盖好房子,就提前拿到销售款,对住宅的质量就难以用心,各地曝光的住宅质量问题,也大多与此有关。单纯依赖开发商的良心自觉,无疑是痴心妄想。再者,取消预售制将提高炒房客的资金门槛,失去了“炒楼花”的以时间换利润的机会,只能通过市场交易价格谋利,势必增加资金风险,逼迫投机者退出。

目前,随着本轮楼市政策调控,商品房市场的交易量出现低迷,正是借势取消预售制的良机。而且,如今开发商的实力雄厚,冒出不少全国性房地产企业,利用商品房预售制扶持开发商的环境不复存在。而住房市场也面临发展拐点,由粗放式经营转向精耕细作,提高住房质量、降低能耗、规模化经营是大势所趋。基于种种变化,笔者建议,预售制应该退出历史舞台,让商品房回归到良性运作的道路上去。江德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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