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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按账户市值申购好

2010年08月26日 10:03字号:T |T

《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等多项改革举措,其中针对创业板和中小板公司的网下申购“摇号制度”将约束相关询价机构的报价责任,这一条最为引人注目。但我认为目前新股发行制度最大的不足在于资金申购,它不利于中小投资者。而且由于机构投资者既参与询价,又参与配售和申购,容易形成新股发行过程中的利益输送。笔者建议参考境外成熟资本市场的做法,首先要保证中小投资者的申购。

由于中小投资者是资本市场中的弱势群体,因此在英国、美国及香港地区等成熟的市场,新股发行首先要保证中小投资者的申购,监管部门的维护重心放在了中小投资者身上。我国实行新股询价制度后,由于询价结果并不能真实地反映市场需求情况,从而导致新股一二级市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套利空间;而新股向询价机构进行网下配售就完全变成了一种利益输送,而这种利益获取是机构投资者的专利,更与中小投资者无缘。有风险时,询价机构把最大的认购份额留给网上申购,而看到利益时,则最大限度地进行网下配售,这种做法显然是把风险推给中小投资者,而把利益留给机构投资者。

笔者建议管理层从呵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角度出发,恢复以前的市值申购。优先满足市值申购,可以通过二级市场的市值配售鼓励二级市场投资,从而有效控制恶炒新股的现象。在这一过程中,实行按账户申购,让新股发行真正体现公平原则,允许每个股票市值达到1万元或以上的有效账户,在每只新股发行时申购1000股新股。在新股申购总量低于新股发行额度时,则每个申购者都可以获得1000股新股;新股申购总量高于新股发行额度时,则采取摇号的方式确定申购者。

在询价制度安排上,也应改变单一向机构询价的方式,引入市场化的竞价机制,让一些中小投资者也参与其中。只有在充分公平的竞争下询价才能更加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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