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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债长期信用风险不大

2010年08月26日 14:42字号:T |T

昨日,市场传闻农行下发了暂停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的文件,即日起暂停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中包括法人房地产开发贷款、土地开发贷款(含土地储备贷款)和经营性物业贷款。据说建行也有类似文件,内容是不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股市随即应声重挫,银行和房地产板块领跌,往常很难见到主动卖盘的个别交易所房地产信用债也出现抛盘。

去年7月份,银监会发布《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办法》将贷款资金支付分为“贷款人受托支付”和“借款人自主支付”,规定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指引》规定,商业银行可以根据工程进度分阶段分额度地对项目贷款,通过这一方式能有效避免银行贷款被挪用。

笔者日前在与一大行市级分行行长沟通交流过程中了解到,房地产企业是贷款采用受托支付的重要监控对象。今年年底有大量房地产信贷到期,去年发放的贷款今年到期后想借新还旧可能不那么容易。

这位行长还谈到,过去银行追着房地产企业提供贷款并承诺利率下浮到底,而企业却爱理不理。现在,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开始主动接触银行联系贷款,利率等条件不要求优惠,随行就市。这一反常变化反而引起银行的疑虑。目前银行对房地产企业贷款的原则是,小企业不贷、中型企业收紧。联想到前不久银监会停止银信合作关闭了房地产企业的一扇融资后门,银行对年底房地产企业资金链和银行房地产贷款资产风险开始出现顾虑也不奇怪。

笔者认为,昨日个别银行暂停房地产贷款的传闻,对房地产信用债的长期信用风险影响不大,但对债券市场短期信心会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中、小型房地产企业发行的低信用评级债券。对此,投资者需要对四季度房地产信贷政策变化及房地产企业现金流量进行仔细跟踪分析,规避可能出现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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