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600115)与(600029)今日分别发布关于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免征营业税相关影响公告。
据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期联合下发的《关于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劳务免征营业税”。
据此,ST东航表示,若以有限公司(不含上空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度国内始发的国际和地区航线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16%(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71亿元。
南方航空则称,若以公司2009年度国际和地区航线的国内始发运输收入(不含燃油附加费收入)为基础,按照综合税率约3.03%(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估算,此项政策将使公司2009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支出减少约1.1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