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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修改群租管理规定 人均至少10平方米惹争议

2010年05月22日 17:42字号:T |T

北京市将修改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在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106条修改意见,其中租住成套住宅人均面积至少10平方米的规定成了最大争议点。

21日,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公开征求意见情况。围绕《修改决定》中“租住成套住宅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的规定,有人指出应适当提高人均租住面积,因为以此标准,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群租,仍可居住10人以上,群租带来的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和扰民等问题仍然十分严重。因此,群租不应仅局限于人均租住面积,还应对成套住宅租住人员总数加以限制。

然而,也有人建议,房主出租房屋只要符合治安、消防、安全等方面的管理规定就应视为正当,没有必要对人均租住面积进行限定。其实,在《修改决定》开始征求意见后,不少网友就在论坛上发帖,号召租房者提意见,修改限制人均租住面积的规定。

北京市法制办介绍,对群租的意见可以归纳为两类,一种认为群租带来治安、消防、安全隐患和扰民等问题,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应明确禁止;另一种意见认为,群租的产生有其合理性,主要是由于市场存在着低价租赁住房的需求,这部分承租者以外地流动人员和低收入人群为主,完全禁止不妥,应加强管理和规范。对社会公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北京市法制办表示将认真研究决定。(记者李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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