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免征部分化工产品燃料油消费税。如何解读该消息?证券时报网采访了宏源证券(000562)石化行业研究员柴沁虎。
柴沁虎表示,财政部、税务总局宣布,自2010年1月1日起到2010年12月31日止,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国产燃料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作生产乙烯、芳烃等化工产品原料的进口燃料油返还消费税。国内聚烯烃产品供需缺口较大,按照推算,预计2012年和2016年中国聚乙烯的缺口分别为600万吨和450万吨,聚丙烯缺口分别为360万吨和600万吨。他表示,近年来,国内已经发展出独具特色的重油热裂解,重油热裂化制取乙烯、丙烯的工艺,上市公司中沈阳化工(000698)将会直接受益于此次免征。由于油源不足,国内的部分地炼企业依靠进口燃料油进行油品加工,从这个角度看,该通知对中石油、中石化的影响还需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