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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操纵股价可采用市场化手段

2010年08月30日 21:56字号:T |T

证监会近期查处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的力度明显加强,对于市场是一个特大利好,但是在证监会纯粹的行政查处之外,或许还有更加灵活的方法,将能够把操纵股价者猎杀于无形。

对于内幕交易和操纵股价,其实有很大的区别,例如格力电器(000651)收购海星科技并更名为格力地产(600185)这个事情,从本质上讲是改变了一个上市公司的内在价值,据此进行内幕交易,获利的机会几乎是100%,所以只能用行政手段加上法律措施来惩罚。

但是对于操纵股价,很多是利用资金或者手法构筑一个短期的虚假繁荣,吸引不明真相的投资者入套,对此采用事后追查的办法,虽然也能收到一些成效,但是缺乏长效机制,而且容易给操纵股价者带来侥幸心理。

关于被证监会处罚的沈昌宇的操纵办法,其实可以有市场化解决之道,允许大型证券公司裸卖空一些股票给这类投机分子,让其不以成交为目的的报单出现成交的结果,将其套牢,迫其割肉出局,这样的惩罚能够杀一儆百,可以从源头上阻止操纵股价的发生。最典型的案例就是认沽权证的创设办法。虽然业界对于认沽权证的创设制度存在颇多的争议,但是就其效果而言,确确实实平抑了认沽权证的炒作,至今权证已经成为了老老实实的投资工具,投机者只能在小范围内炒作一下,不敢越雷池一步。

至于对付沈昌宇式的操纵股价,也可以用类似的办法,例如其不断堆积买盘推高股价,这一行为既然能被证监会捕捉到,那么也一定能够被大券商捕捉或者由管理层将这个信息转给大券商。那么大券商在获得这个信息后,可以采取黄雀在后的方式,等待其不断推高股价,当价格合适时,便突然出手,把其虚假买盘全部打掉,使其全部成交,然后进一步打低股价,并将股价维持在低位。如果沈昌宇甘愿转为长期投资,便有放下屠刀的意义,否则只能割肉出局,铩羽而归。

大券商的实力,相比沈昌宇来说要强无数倍,资金实力必然远胜于他,这种战斗有胜无败,关键就是政策问题。如果沈昌宇操纵的股票恰好大券商没有,那怎么办?这时候如果允许大券商临时创设一些股票用于战斗,那就完美了。但这样的裸卖空行为,可能存在一些争议。

我倒认为,一个制度既然能在国外市场盛行多年,自然有其合理的一面。裸卖空虽然对金融危机有加剧的作用,但是在平时也是抑制过度投机的良方,很多事情也是要掌握一个度,适量的裸卖空并不会产生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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