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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将查处餐饮业最低消费及禁止行为自带酒水

2010年08月31日 13:59字号:T |T

中广网贵阳8月31日消息(记者王珩)记者从贵州省工商局了解到,贵州工商部门将对全省餐饮行业进行专项整治,凡是有最低消费或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收取开瓶费等行为的商家,工商部门将给予查处。

贵州省工商局称,9月是专项整治的“纠正月”,在这个月内,所有设定最低消费数额、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饮料饮用、收取开瓶费、不提供消费凭证、不向消费者告知应当告知的有关事项等行为均必须纠正过来。从10月1日起,如果工商部门发现或有消费者举报商家还存在要求纠正的行为,将不讲任何情面,一律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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