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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永康:“让案件经住检验”

2010年05月24日 09:51字号:T |T

据新华社电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中央政法委第13次全体会议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依法行使司法权力,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法负责人分别就完善刑事诉讼证据制度、起草制定《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作了说明。会议确定,由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抓紧修改完善两个《规定》稿,联合发布实施。

周永康说,司法实践中确有一些案件办理质量不高,甚至发生了个别冤错案件,侵犯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了司法公信力。各级政法机关要吸取教训,以对国家、对人民、对法律、对历史高度负责的精神,始终把确保案件质量作为司法工作生命线,始终坚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讲责任,办好每一起案件,凡是案件事实不清的不能定案,凡是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的不能定案,特别是死刑案件人命关天,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标准,必须实行最严格的办案责任制,真正做到不错不漏、不枉不纵。★

(《新京报》2010年5月21日 星期五第A06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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