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邦网首页-法律资讯-法律咨询-找律师-找律所-法律法规-法律常识-合同范本-法律文书-护身法宝-法律导航-专题
设为首页加入收藏
法邦网>法律资讯> 法治评论 登录注册

蒋勇伟律师谈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门事件

2010年09月02日 11:36字号:T |T

  根据国家《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食用油苯并芘含量的最高上限为10微克/千克,而国家质检总局此前关于湖南省部分茶油的抽检结果显示,苯并芘含量已达到60微克/千克,为最高上限的6倍,显然这已经严重超过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标准。

  根据2009年6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发现其生产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召回和通知情况。

  因此,食品质量出现问题,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并向媒体及广大消费者公告相关食品的相关信息。而此次事件中政府与企业选择了秘密召回,这一情况至今未对公众公开,也没有公布被下架或召回的品牌及其产品型号。国家质监总局制订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还要求:“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而在此次事件中,湖南金浩公司既未对外公布有问题的茶油批次信息,也没有在报告中提到产品是否已经召回,对于此前已发现问题茶油的处理,湖南省质监局也没有给出明确意见。

  消费者应有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而有关部门对于金浩茶油致癌物超标门事件一直遮遮掩掩,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类似事件还有今年七月份霸王旗下的多款中草药洗发产品,经过香港公证所化验后,均含有被美国列为致癌物质的二恶烷。但是药监局至今尚未主动公开霸王洗发水二恶烷含量,也未说明二恶烷含量达到多少会对人体有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只是发出通报:经过抽检,霸王(广州)有限公司制售的洗发水中,二恶烷含量不会危害健康。依据2010年1月1日施行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涉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情况,政府信息应该主动公开。据报道湖南省质监局一位高层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粮油问题关系国计民生,不公开问题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这种不负责任的言论使得广大消费者更是无所适从,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消费者难免会选择相信各种可靠不可靠的内部消息,甚至谣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第六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行政机关发现影响或者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发布准确的政府信息予以澄清。政府及时主动公开信息,尤其在食品安全领域,只有真正的、及时的、权威的信息公开,才能消除广大消费者心中的种种疑虑,才能切实地维护社会稳定。最后希望相关政府部门能履行好监管职能,及时主动公开信息,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作者:蒋勇伟律师
江苏苏州立泰律师事务所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咨询框太小,放大点!
热点追踪更多

我是一个好网友

从险资举牌谈股

马航MH17坠毁

“法邦律师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