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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追踪:闲置多年的土地为何盖了别墅?

2010年05月25日 09:17字号:T |T

“琉园”苏式园林别墅群位于吴江汾湖莘塔元荡河北侧河岸,目前项目已封顶并开盘销售。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项目建设用地在1992年、1993年、1994年签订出让合同,到2003年5月13日才取得土地使用证,再到2008年开工建设,期间闲置达13年之久。

闲置了13年的建筑用地

“琉园”苏式园林别墅群位于在吴江汾湖莘塔元荡河北侧河岸,中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该项目2008年开工建设,开发商是吴江集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都是单门独院的独栋别墅,每独别墅建筑面积在300-600平方米左右。目前项目已封顶并开盘销售,但中国商报记者在售楼处没有看见任何本应公开的别墅预售相关手续。

土地出让|别墅|深度追踪

吴江市汾湖区委办王主任告诉中国商报记者,该建设用地于1993年通过协议出让的方式,出让给原开发商,后来转让给了现在的开发商。没有开发的主要原因是原开发商一直在生病,另外还有一个原因是该地块的位置比较偏,加上当时房地产的行情也不好,就没有动工。

吴江市国土局汾湖分局杨局长说,该项目从2008年至今一直在建,土地是1995前凭村民协议就出让的,并在1995年办理了土地使用权等相关手续,性质是住宅用地,肯定符合规划。土地协议出让合同都在吴江国土局,该分局没有。

关于项目建设时间,是否存在土地闲置和别墅违规?杨局长坦言,1995年项目取得使用权,2007-2008年开建,2005年以后国土部才出台《闲置土地办法》,不存在土地闲置、违规建设等问题。

事实上,1999年4月28日国土部5号令就出台了《闲置土地处置办法》。

汾湖建设规划分局提供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为2003年5月13日。但在2003年2月18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发〔2003〕45号),其中,第4条明确规定停止别墅类用地供应。也就是《通知》下发3个月后,吴江国土局还是给该项目颁发合法土地使用权。

记者粗略计算,从1995年征地,到2003年核发土地使用证,再到2008年开工建设,该建设用地闲置达13年之久。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相关文件规定: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2年未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重新通过挂牌出让方式取得使用权。另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26号)规定,对2年内未开工的项目要再次进行规划审查,对不符合规划的项目坚决取消,违反土地出让合同的,依法追究违规责任。

而闲置13年的土地,吴江市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不但没有收回、整改,反而分别在2004年、2006年、2007年给其办理国家明令禁止的在建别墅相关手续。

因果颠倒的审批程序

在汾湖建设规划分局提供的项目批复文件和许可证中,记者看到文件注明是吴国土用(2003)字第06027-072号,该项目2003年5月13日取得土地使用权,由吴江国土局核发,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是出让,由吴江集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在2006年4月30日由吴江临沪经济区规划建设局核发,建设项目名称为商品房,没有详细的工程内容,只有一张吴江万业房产芦墟地块独栋别墅区详细规划设计平面图,上面签有“同意“二字,并加盖了一枚模糊的公章。该项目的立项是根据吴计投中心【2004】082号,也就是吴江现在的发改委在2004年3月15日同意批复该别墅项目建设。关于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否取得,汾湖建设规划分局倪科长说,只要取得土地使用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不需要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法律明确规定,根据土地使用权取得的程序,开发商在项目立项通过(取得建议书批复、可行性研究批复)并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手续。按照程序没有取得建设用地许可证,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报建等手续呢?实际上,该别墅项目在没有取得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吴江国土局就办理核发了土地使用权。在2006年吴江市临沪经济区规划、建设局把别墅项目就许可、建设规划为“合法”的独栋别墅群。吴江市临沪经济区规划、建设局是否有权核发建设工程许可证?

当事人道出原委

开发商裴老板称,该项目手续基本齐全,是协议出让取得的,他看过协议,但是公司没有,应该在吴江市局。项目是按照核发手续建设的。

记者了解到,裴老板是在2003年以3800万元买下该项目的地块,并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该项目用地闲置到2007年-2008年才开工建设,项目本应在2009年底全部完工,因为环境不成熟,没有人购买,到现在只卖了18套,所以交房时间改到了2010年10月。有关方面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分别显示为2003年和2006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吴城规地(2004)670号项目,名称为商品房, 2004年12月30日由吴江建设局核发,并盖有吴江市建设局规划管理专用章、吴江市建设局行政审批专用章。项目施工许可证编号为32058420070,开工时间为2007年6月15日,完工时间为2008年12月20日。

次日,记者来到了吴江市国土局,土地储备中心主任沈志宏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项目用地是分三次批复取得,分别是1993年、1994年和1995年,当时有20几家房屋被拆迁,通过协议出让合同,去省厅办理农用地征用手续,取得了70多亩土地。

问其该项目地块闲置问题,沈主任说,之所以没有启动该项目,因当时考虑到房地产行情不好和政府的影响,就没有收回该项目的土地。关于建设用地批复文件和出让合同,沈主任称,“档案保管员不在,要三天才能回来。等回来后传真给你们。”回来后,记者多次打电话给沈主任,请他尽快把土地出让协议传过来,沈主任起先答应把土地出让协议传给记者,后来突然改变主意,说局长不同意传,他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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