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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少女多次发短信辱骂他人不知犯法 被判拘留

2010年09月13日 11:36字号:T |T

发短信辱骂他人 14岁少女被判拘留

记者 杨占鹏 乔波

赤峰市敖汉旗年仅14岁的少女刘某因为多次用手机发短信辱骂他人,被公安机关处以拘留5天、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虽然因为不满18周岁未执行拘留,但她还是为自己的行为后悔不迭。

8月末,在敖汉旗牛古吐乡开服装店的女青年高某某突然接到一条手机短信,打开一看,竟然全是辱骂和侮辱人格的内容,再一看对方的手机号,也非常陌生。高某某以为肯定是谁发错了短信,就回复说:“你是谁呀,是不是发错了短信?”没想到对方很快又回信:“你不就是牛古吐开服装店的高某某吗,骂的就是你!”这下让高某某真的犯糊涂了,对方目标很明确,而且似乎很了解自己,难道是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吗?就在高某某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类似的短信像连珠炮一样不停地发过来,而且越骂越难听。因为不知道对方是谁,高某某想,还是忍忍吧,也就没有太理会。可是没想到对方非常执着,每天不间断地发短信,连着发了七八天,仍然没有罢手的意思。频繁的辱骂短信让高某某的生活和生意都受到了严重影响,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她终于走进了派出所报案。

敖汉旗公安局敖吉派出所民警很快找到了发短信的人——14岁少女刘某。

原来,刘某的“男朋友”张某以前在牛古吐搞铝合金门窗制作和安装。一次,张某给高某某的门市安装门窗时,看中高某某长相,就产生了处朋友的想法,并从朋友那里得到了高某某的手机号。这一切,高某某当然一无所知。后来,张某给高某某发短信的时候被刘某发现,刘某认为高某某是在和自己抢男朋友,于是便对她怀恨在心,向高某某发短信泄愤。在被民警找到时,刘某还不知道发短信侮辱别人会触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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