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周刊》第48期引言
作者:信泽金
《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是信托业监管模式的一次重要转型,这不是针对具体项目、具体时点、事后结果的风险管理静态机制,而是净资本、风险资本和净资产三者结合并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管理动态机制。净资本的基础是净资产,参考变量是信托公司的业务范围和资产结构,关键要素是三大类业务中不同子项的风险系数,核心点是信托公司资本的充足性和流动性。
净资本管理新规构建了以综合性风险控制量化指标为核心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其重要效果是在信托资产与自有资本的“隔离墙”之间架起了风险管理的连接阀。新规实际上发出了一个“扶优促强”的明确信号,即扶持资产结构优良的信托公司稳健成长、促进具有较强管理能力的信托业务稳步增长。新规是针对信托公司的系统风险以及信托业的长治久安所做的战略监管,旨在营造一个安全、稳健、具备持续抗风险能力的金融信托市场环境。
在“信托专家视点”栏目,本期《信托周刊》获准首发了原全国人大财经委《信托法》起草工作组组长王连洲先生的最新发言稿,即“高扬信托旗帜,弘扬信托精神——力推信托成为财富管理新纪元的先导和新宠”一文。这是王连洲先生在《信托法务与实务》出版发行新闻发布会暨第四届信托国际论坛上的主题发言,他认为,信托业成就很大,道路曲折;难题不少,需要突破;任重道远,潜力巨大,前景辉煌,并勉励信托同仁应对信托业的未来充满信心。
在“信托监管新规”栏目,本期《信托周刊》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全文。同时,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信托培训总监在“信托政策解读”栏目,对《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和作用进行了评点,并且认为,“净资本管理”是重塑信托公司资本意识和风险管理的重大变革,也是监管层引导信托行业步入“风险创造价值”良性发展轨道的一次重大改革。
在“信托行业研究”栏目,本期《信托周刊》发布了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的专稿,即“信托业的盈利模式将从产品、服务和管理三个方面继续深化”一文。该文认为,信托业要从目前以融资中介服务和资本市场参与者为主导的模式向三个市场综合平衡运作的第三阶段发展将会遇到巨大挑战,信托公司应全方位地调整、创新和再造,从而构建以财富管理为核心的崭新盈利模式。
在“信托培训动态”栏目,本期《信托周刊》介绍了中国信托法律网和北京信泽金理财顾问有限公司在近期举办的信托培训情况。一方面,“房地产项目信托融资及PE基金专题培训”于2010年9月4日-5日在北京成功落幕,近40家机构的50多人参加了此次大型培训会议,这是国内首次举办专门面向房地产企业及相关房地产服务机构的大型公开培训;另一方面,信泽金于2010年8月31日成功地为华融信托提供“结构化信托业务的操作要点和创新趋势”专题培训服务。
在“信托专题研究”栏目,本期《信托周刊》登载了“信托公司开展基础设施信托业务之研究”一文。作者认为,从资金运用角度看,基础设施信托投资包括信托贷款、股权和权益类投资三大类;同时,作者建议引导社保等寿险类资金以信托为平台进行基础设施项目投资,还可开展基础设施资产转让类信托、基础设施资产证券化、设立基础设施产业基金等创新业务。
在“信托法律探讨”栏目,本期《信托周刊》登载了“关于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信托产品中‘资产收益权’的法律性质初探”一文。这篇投稿作品主要关注了一类以特定资产的“资产收益权”作为投资标的的信托产品,作者认为,“资产收益权”近似于一种将来债权——即融资方在其对特定资产的经营管理中将来所享有的对第三人的金钱债权,并且建议信托公司在设计此类信托产品时应重点关注将来债权的可鉴别性和可实现性。
在“信托实务交流”栏目,本期《信托周刊》推荐了“杠杆收购的优劣势及信托模式下的杠杆并购研究”一文。作者认为,信托公司是唯一可以持股实体企业的金融机构,这是银行、券商等都不具备的制度优势,因此信托公司可以通过灵活的结构设计以克服杠杆收购的障碍因素。同时,作者建议,信托并购和银行贷款并购可以相互配合使用以达到最佳效果,资源类企业的收购(例如房地产项目和能源矿产项目)、产业整合并购融资等也可引入信托型杠杆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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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三日-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