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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坐大巴被收1元过路费 不交走国道不走高速

2010年09月14日 11:45字号:T |T

乘客坐大巴被收1元过路费 不交走“低速”

亚心网讯(记者 马晓莉) “交1元钱走高速,不交就走国道。”9月13日,从乌鲁木齐乘坐大巴车前往玛纳斯的乘客薛先生在途中再一次遭遇驾驶员索要过路费。

因工作原因,薛先生常要往返于乌鲁木齐与玛纳斯之间,也屡次被大巴车额外加收“1元钱”过路费的事情伤坏脑筋。“我已经买过车票了啊,难道不包括过路费吗?”薛先生不解的问道。

9月13日中午,薛先生在八一招待所后的军供车站乘坐大巴前往玛纳斯。在行驶途中,驾驶员对每位乘客说要再交1元钱然后才走高速,不交就走312国道。薛先生第一个提出反对意见,并质问驾驶员凭什么交了1元钱才走高速?可驾驶员并未正面回答薛先生的问题,只是说那就走国道。

薛先生说:“从去年到现在,我交1元钱不是一次二次了,不是因为不舍得再多交1元钱,而是觉得这样收费太不合理了。”

因为被索要1元钱的事情,薛先生已多次和多位驾驶员发生过争执,也问询过售票人员,但得到的回复却大相径庭。

记者了解到,从乌鲁木齐前往玛纳斯的车票价格在23元。如果走高速不到2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但需要途径收费站,而走312国道却需要3个小时。

针对是否该收取“1元钱”过路费等问题,记者联系到了乌鲁木齐军供车站站长王晓刚。他表示,军供车站所实行的票价是包含过路费等相关费用的,驾驶员收取1元过路费属于乱收费行为。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客运部规定,客车需走高速公路,驾驶员不能擅自改线。如乘客发现驾驶员额外收取费用、改线等违规行为,可向乌鲁木齐运管总站进行投诉,或者拨打军供车站投诉电话5596315进行投诉。军供车站会根据投诉内容按照《道路运输条例》对违规司乘人员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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