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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拟试点养老护理保险 老人护理费由保险买单

2010年09月17日 15:54字号:T |T

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报告 提出建立养老金增长机制试点养老护理保险

老人护理费拟由保险“买单”

本报讯(记者陶颖汪红)到医院治疗,老人有医保报销。而不能自理的老人请个护工,是否也有人帮老人“买单”?

今天上午9点,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作完善养老服务和保障体系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本市有望开展养老护理保险的试点。

报告显示,预计2015年,本市老年人口将达到360万,占总人口的17.6%;到2020年将达到450万,占总人口的20%。

养老护理保险有望试点

市政府的议案办理报告表示,目前,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经实现全覆盖,包括三大部分,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无社会保障老年居民福利养老金。

本市还将完善养老保障体系。其中包括,鼓励发展商业养老保险,探索开展养老护理保险的试点工作。

在今年初的北京市“两会”上,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副主委、北京大学老龄健康与家庭研究中心副主任陆杰华提出建议,现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明确规定不予支付特别护士和日常护理等服务性项目的费用,北京市应探索建立公益性护理保险。

养老护理保险,是指为因年老体衰、疾病或伤残不能自理,需要长期照顾的被保险人,提供护理服务费用补偿的一种保险。

当被保险人身体衰弱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甚至不能利用辅助设备生活时,由保险基金付给保险金用来补偿其护理费用。

目前,我国护理保险还处于萌芽和起步阶段,只有部分商业保险推出了护理保险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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