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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骗贷收取好处费

2010年09月19日 14:43字号:T |T

□通讯员 封雪冬 林慜 记者 范献丰

晚报讯 为帮朋友筹钱还债,参与抵押贷款骗局,骗得贷款公司6万余元钱财,日前赵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杨浦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

2009年4月的一天,赵某接到朋友杜某(另案处理)的电话,请她帮忙介绍一个贷款公司,想用房子抵押贷些款。原来,杜某迷恋网上赌博,输光了自己所有积蓄后,又借了十多万元的外债,因被债权人催得紧,打算抵押同居男友的房产来还债。

4月8日,赵某通过朋友联系到一家贷款公司,然后通知杜某和同居男友一起来办理相关手续。不久,杜某与一陌生男子来到约定地点,男子拿的是杜某同居男友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房产证,却非本人。虽然知道其中有诈,但赵某没有揭穿,反而帮着他们圆谎,让贷款公司相信了那名男子是押抵房产的产权人。贷款公司派人随同杜某前往其家中验明房产。在确认无误后,借给杜某人民币10万元,扣除利息实际支付给她6.6万元,约定两个月后归还。

拿到钱的当晚,赵某与杜某等人到饭店庆祝,杜某当场给了赵某3000元“感谢费”。赵某在知道杜某是背着同居男友、偷出相关证件进行抵押后,仍欣然接受。贷款公司很快发现受骗上当,即向警方报案。此时杜某等人早已逃往外省。 2010年6月,赵某被抓获归案,其同伙也先后落网。

检察机关指出,赵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法院将择日对她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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