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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车出游渐热 行前签好协议买好保险

2010年09月22日 01:37字号:T |T

“本人想要驾车从昆明出发,到丽江旅游,现已有一名游伴,期待再找两名。”昨日,记者在多个车友交流网站上看到,在两节前,此类发布“揽拼”帖的车主不在少数。保险专家对此提醒,拼车虽然经济便捷,但也存在较高的风险,如果选择拼车出游,最好在出行前签订协议,并投保相应的保险。

车友节前发帖“拼车”

“驴友”陈先生介绍,他家住机场附近,去年10月购买了一辆荣威550,今年十一打算自驾游,但单独出行觉得无聊,而且费用较高,希望找人拼车。他所提出的拼车条件是:路上加油费、过路费AA制平摊,食宿和景区内观光费用自理,另外,每人另出100元,作为车辆损耗和他开车的“辛苦费”。

“我第一次拼车是在今年五一的时候,那时就是在网上发帖联系的。”陈先生说,这样方式在年轻人中越来越受欢迎。“刚工作的人很少有车,想玩得好又不能花费太多。拼车的话,油费、过路费什么的都是大家AA制,算起来比坐大巴还便宜,还能结交新朋友,一路上大家还能相互照应。”

记者在“昆明58同城”、“昆明赶集网”、“昆明拼客网”等几家本地信息论坛和一些全国信息网的昆明板块上,都能看到很多中秋或十一期间拼车出游的帖子,也有不少车主和无车族跟帖留言。

最好各自投相应保险

“拼车出游这种全新的出游方式正在城市中悄然兴起,但这种方式也给出游带来了隐患。”安邦保险云南分公司非车险负责人全先刚指出,拼车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交通事故伤害以及受到伤害后人身和财产损害的赔偿问题。因为根据相关规定,无论是有偿拼车还是无偿拼车,无论是否签订了免责条款,只要搭乘人自身不存在过错,司机均要在其过错范围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因此,除了事先签份协议外,拼车的双方最好能投保相应的保险,为双方的安全加道‘保险’。”全先刚提醒,在拼车关系中,一般情况下搭车人都属于“本车人员”的范畴,因此无法通过交强险和三者险得到赔偿。但当所拼车辆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搭车人所受的损害就属于其他车辆投保的强制险或三者险的承保范围。因此能否得到赔偿以及能得到多少赔偿要取决于对方车辆的保险情况。

全先刚建议,车主可以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它针对的就是车内乘客发生的意外伤害。但车上人员责任险是车主购买的,由于是否购买取决于车主,而且这份保险的赔偿金额比较低,因此为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利益,搭车人最好在拼车前自行购买一份短期意外保险,该险种的保险期限灵活,搭车人可以自行选择较为合适的期限。除了以上与拼车关系较为直接的险种外,其他人身险和财产保险对“拼车族”也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风险提示

1 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应该明确车主和搭车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并对旅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约定。尤其在有偿拼车的情况下,一定要明确收费的形式、数额及性质,尽量避免“盈利”嫌疑和保险求偿受阻。

2 查验并记录车辆已有的保险情况,未保险的最好提前投保。车主最好能提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搭车人最好能提前投保短期意外险。

3 熟悉交通法规,注意搜集证据

4 仔细检查车况。搭乘人可通过了解车辆年检或定期保养的情况、目测检查等多种方式得出车况。

5 慎选“拼友”。在拼车出行时,应该尽量选择知根知底、驾驶技术过硬、车况良好、为人诚信负责的拼车对象,这样事故发生的几率才会大大降低,心情也才会和道路一样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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