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洪扬 人民陪审员被百姓称为不穿法袍的法官,代表人民群众参与和监督司法审判活动。昨天,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云南省将建立人民陪审员考核机制,将会有效避免人民陪审员“只陪不审”。
目前,全省法院有人民陪审员2837人,占到法官总数的49.98%,占了法官人数的“半壁江山”。云南省高院政治部主任张晋明称,5年来,我省选任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忠实履行法律职责、积极参与人民法院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陪审活动。
2010年4月全省首批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第二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注重了优化整体结构,吸收不同行业、职业、性别、年龄和民族的人员,在吸收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校(所)人员的同时,扩大吸收威信高、品德好的农村基层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创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以及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充实人民陪审员队伍。
为避免陪审员“任而不用、陪而不审、合而不议”的问题,健全和完善人民陪审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省高院将制定出台《人民陪审员考核暂行办法》,采取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方式,对人民陪审员的业务质量和数量进行考核。经考核评定不称职的,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免除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省高院强调,人民陪审员所在单位不得干扰其参加审判活动,更不得因参加审判活动而克扣其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在参加陪审过程中,因公正司法受到报复打击、诬告陷害、人身损害的人民陪审员,各基层人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要及时查明真相,协调有关方面有效保护人民陪审员,依法行使职权,确保人民陪审员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