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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 禁止将其混入生活垃圾

2010年09月27日 19:23字号:T |T

一根针头、一根输液管、纱布……这些一次性医疗器械是医疗行为中,产生最多的医疗废物。9月15日晚,央视《焦点访谈》以“医疗废物流向何方”为题,报道了周口市部分医疗废弃物处置现状。

近日,湖南省卫生厅和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加强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防止医疗废物造成环境污染和疾病传播。医疗行为产生的医疗废物,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一根废弃针头都要登记其最终去向。

怎样规划处理医疗废物的呢?湖南省卫生厅要求,医疗废物处置要经历5道程序。首先收集分类,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同时,也禁止将生活垃圾和其它废物(如输液瓶、输液袋、小药瓶等)混入医疗废物;

其次转运,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然后是暂存,医疗卫生机构应当配备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再就是交处置中心处置,市州、县(市、区)城区医疗诊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产生的医疗废物纳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之中;

最后就是实行医疗废物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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