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查”是一个很严肃的字眼,常见于各类政治运动中,现在好像用的比较少了。如今人们看重的是富人和穷人,似乎不大注意好人和坏人。倒不是说现在坏人很少了,而是只要有钱,被称作坏人也无关紧要。审美或审丑,用现在的价值观来衡量,实在分不出优劣。再次见到“排查”这个严肃的字眼,是针对“低保户”的,难道“低保户”这支队伍已经像当年的革命队伍一样吃香,都想混入其中?
《新京报》9月27日消息称:到年底前,各地将对城市低保户认定进行排查,排查内容之一是,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现“应退尽退”。看来混入低保户队伍还不是个别现象。为什么在这个用钱来体现身价的社会里,还有人要混入低保户的行列?因为所谓“低保户”,较为完整的表述应是:凡是中国公民,只要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均有从当地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对贫困户来说,这无疑是雪中送炭,而达到温饱的家庭能混入其中,也是意外收获。
这项“排查”工作是很有积极意义的,但又是复杂艰巨的——尽管看起来一个居委会普通成员就大致可以完成,但就凭在如此界限分明的低保户标准下都能轻松混入,可见把关的人是耳不聪,眼不明,因此,我感觉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实行“应退尽退”,没有想象的那么容易。
“低保户”不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成分”,在初解放时的艰苦条件下,照样分清了地主、富农和贫下中农。而“低保户”是在1997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国发[1997]29号)后才明确的一个贫困阶层,怎么会在短短的10几年后就贫富混杂,失去了应有的“清贫性”?可想而知,混入低保户的家庭和混入公务员等革命队伍的人具备一样的强势。那么,要把这些不合格的低保户“应退尽退”,阻力也可能很大。
早就听说过开“宝马”占廉租房,领低保金的,其实这是和智障儿当公务员一样的,都是那些社会的“能人”对社会资源的优先占有,他们是不管这是“蛋糕”还是“施粥”,否则也没了“贪得无厌”这个成语了。人有贪心是正常的,正因为如此,才会有一系列政策和法规,用以防止人们因贪心而使社会失序。如果掌握并实施这些法律法规的部门和人员徇私枉法,那么这些贪婪之心就可以得逞。现在,要对“低保户”进行“排查”,证明了相关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说他们“严重失职”并不是指后果,而是因为要区分是不是贫困户实在不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把一件简单的工作搞砸了,应该不是能力上的问题,其中的失职或渎职甚至徇私枉法是无法回避的。如果初解放时也这样划分成分,不知要耽误多少人的前途!
也许有些不合格的低保户是在成了低保户后致富了,我想即使有也是凤毛麟角。按照当今的致富路线,如果哪个低保户能用低保金炒房、炒股或者投资致富,那可能是社会的福音了,推广之下,小康社会指日可待。所以,我认定需要“应退尽退”的“低保户”绝大多数是混入的,这也符合“排查”的口气。令人担心的是,这次排查如果还是那些“耳不聪,眼不明”的人,结果可能还是无法维护低保户队伍的“清贫性”。故此,我建议给这次“排查低保户”的人员配发“眼镜”和“助听器”。